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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14:51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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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kennya31 於 2011-5-1 12:22 發表 吃機油問題:我想跟機油品質及保養有關係吧.以下有份報導供大家參考(稽查到3成黑心機油 使用要小心(大紀元) 【大紀元2011年03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臺灣臺北報導〉回收機油哪里去了?再制嗎?駕駛人要注意汽機車的保養了,讓車子保持最佳效能。爲維護消費者權益,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日前至市內車行、汽車百貨用品店等地,針對市售車用機油(或稱潤滑油)進行商品標示稽查,共抽查97件商品,其中發現有33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高達34%。經發局立刻要求廠商暫停陳列販售幷限期改正,若有逾期仍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經發局表示,市場油品真假不易辨別,若使用假機油或等級不符規範之機油,容易造成引擎內部損壞,縮短愛車壽命。之前曾有民衆因貪小便宜長期使用劣質機油,後來發現引擎汽門室到處都積滿又黑又厚的積碳及油泥,嚴重影響引擎馬力,耗油量也增加,實在不可不慎。 經發局提醒民衆,有些劣質或仿冒的機油,因其粘度或各種添加劑不足,缺乏潤滑功效,一經使用,將對發動機造成極大損害,嚴重傷害引擎壽命。有的惡劣廠商甚至直接將舊機油回收進行過濾脫色再制,長期使用後果不堪設想。 經濟發展局表示,民衆購買機油時,若發現機油瓶身無産地及製造商相關標示,十之八九都是屬于有問題的商品。被經發局稽查不合格的33件機油商品中,就有32件未標示廠商名稱、地址、聯絡電話及商品原産地,另1件則是沒有中文標示。 經濟發展局長江俊霆表示,依經濟部“商品標示法”規定,市售一般商品應于本身、內外包裝或說明書上標示商品名稱、內容、製造日期、産地及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事項;屬進口商品者,除應標示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外,還需標示商品內容、製造日期、用途、使用期限、保存方法等,不同商品依不同基準標示。小小撇步,提供聰明的消費者做參考。) 我相信有定期保養及使用原廠零件保養應該就沒有吃機油的問題.我常常上來小老婆論談.常常看到x保固這些人.應該都是些未做定期保養例如騎26400公里未更換空氣瀘清器或更換改裝的.市面空氣瀘清器.建議空氣瀘清器一定要更換原廠的.不然吃機油問題是無法解決的.正常情況下不用x保固.是原廠保固
原文章由 staedtler 於 2011-5-1 19:43 發表 好奇的是,嚴重吃機油排氣還會驗過嗎 四行程的吃機油跟二行程一樣真的是
原文章由 marcus 於 2011-5-1 21:37 發表 而且還不會吐白煙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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