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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發生車禍 請懂法規的車友替我解釋

不是無照最大 是受傷最大.... 台灣目前的法規判斷都是偏向受傷的那一方 尤其

板大是開車的 更吃虧...

按現場看起來 應該沒有雙黃線的問題 那地方是網線 應該沒有雙黃線的問題!

接下來就是車速 如果對方超速 那應該還有扳回來的機會 其他就等初判表囉

如果覺得有任何的問題 就一切等初判表出來再跟對方談!
2方都有錯
機車應該靠右行使
汽車違規雙黃線左轉
對方無照跟車或無關
還有機車可能車速過快
看地上沒煞車痕跡
至於誰對誰錯警察會判定^^
83#
Motea 2011-4-25 00:07 只看這個作者
這種事情還是等判決書下來比較快,其實光看照片不了解車速或是等等情形也不能完全猜測些什麼

倒是發現有些人回文難道不會先看一下其他人的回覆嗎,都幾樓了還有人在回無照一定錯家裡發生車禍 請懂法規的車友替我解釋6451
這個依照我來看
開車的有打方向燈
正在做迴轉
而機車駕駛想要從汽車道超車
但是卻撞上了汽車的前半部
如果依照法律來看
機車駕駛人未滿18歲  無照駕駛.與汽車搶道.以及跨越雙黃線
而汽車駕駛人 在法律上則是 判決為迴轉時未注意後方來車
當然真正要陪的是騎車的那一方
如果汽車駕駛人覺得想賠給對方的話也是可以賠
最後的重點是....明明機車道就可以通過
簡單說就是不禮讓迴轉車輛
挖賽算一算對方光是被人開單.修車費.醫藥費.以及跨越雙黃線和不禮讓迴轉車輛
算一算最少破2萬了= =!
再加上機車駕駛人跨越雙黃線還有可能會再多一條公共危險罪= =!
如果你們願意賠給他的話就賠吧
但是賠下去有可能要從20萬起跳了= =!
請三思而後行= =!
還有請各位注意看汽車的左前輪確實有壓到雙黃線
但是他迴轉的地方是沒有雙黃線的噢@@!
所以說駕駛人迴轉的地點沒有錯誤
不要被前幾張照片給矇騙了= =!
要請各位注意看
也不要在那邊說無照還是有照
都已經發生車禍了
無照最多開一張7200元的罰單
責任歸屬就要看駕駛人說他騎的速度有多快了?
我記得沒有錯的話....那裡的速限在50公里
如果駕駛人說他騎60公里那就能知道責任歸屬為誰了
因為汽車迴轉速度絕不可能超過時速15公里
所以說汽車駕駛人會贏的機率比較大
再來就是沒有誰是幹道還是支線道
因為兩台車都在幹道上
這樣看懂沒@@?

[ 本文章最後由 love11552244 於 2011-4-25 00:30 編輯 ]
一日川田人,終生川田魂:D
切記!!!!!
和解一定要連被載的也一起!!!!!
被載的也可以對你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這點很重要   有朋友因為這樣變成常常要跑法院

順便告訴大家罰款價錢提高了

目前呢....
無照駕駛不再是6000元了   已經提升到一張7200元了
所以請注意一張7200元
快要可以買一組DY基本的前叉了@@!
一日川田人,終生川田魂:D
我從無照到今天的有照
才發現  原來無照跟事故是分開的
無照一定錯這觀念誤導我好幾年 學校教官老師沒提過
長輩也傳輸錯誤觀念  今天終於讓我知道原來是分開家裡發生車禍 請懂法規的車友替我解釋76
咦?家裡發生車禍 請懂法規的車友替我解釋606
舉例說A騎車載B與C發生車禍
AB皆受傷C沒有受傷
記憶中~B應該優先向A求償過失傷
進而A再向C求償
A與B都求償5萬來說
大家會認為A可向C求償10萬對吧
但是不見得C應該接受A+B倆全額補償
責任有分開算喔
這點是可以談的
是不是這種模式???
但是C一定要與AB互簽和解書是肯定的
以過失傷害賠償責任來說B>A>C
當A不履行賠償時或賠償不到位
B才能進而向C求償
<<以上有錯的話煩請大家指正一下喔>>

[ 本文章最後由 kuso19830725 於 2011-4-25 02:40 編輯 ]
無照駕駛就不用說了
是不關肇事責任的,頂多就是罰單

看樓主畫的圖和現場照片
個人的理解,應該是
樓主是從外線要大迴轉
機車的車速過快,而撞上車頭

圖片看起來,樓主的前輪剛好是壓在雙黃線上
對樓主來說,非常的不利......
機車應該是沒有跨越雙黃線
只是車速過快,煞車來不及而撞上,噴出去剛好跨越雙黃線
而且內線沒看到禁行機車的字,如果有的話,下面的肇事責任就剛好相反了
因為肇事主因,是機車行駛在禁行機車道上,違規在先

肇事責任的話
個人看起來
樓主違規迴轉是肇事責任主因(前輪還在雙黃線上)
有可能再加一條未讓直行車
機車的部份也有肇事責任
涉嫌超速或是確定超速(肇事責任次因)
所以樓主的肇事責任,會比較重

再加上機車騎士有受傷,真的告上法院
對樓主比較佔輸面了
如果有保險的話,就讓保險公司去談
沒保險的話,能花點小錢解決,就快點和解吧!!

[ 本文章最後由 fly5930 於 2011-4-25 03: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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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kuso19830725 於 2011-4-25 02:33 發表 家裡發生車禍 請懂法規的車友替我解釋7702
咦?家裡發生車禍 請懂法規的車友替我解釋5025
舉例說A騎車載B與C發生車禍
AB皆受傷C沒有受傷
記憶中~B應該優先向A求償過失傷
進而A再向C求償
A與B都求償5萬來說
大家會認為A可向C求償10萬對吧
但是不見得C應該接受A+B倆全額補償
責任有分開算喔
這點是可以談的
是不是這種模式???
但是C一定要與AB互簽和解書是肯定的
以過失傷害賠償責任來說B>A>C
當A不履行賠償時或賠償不到位
B才能進而向C求償

你這樣說是沒有錯的
但是如果說...A和C已經賠錢給B了  而B的家人或是法定代理人突然跟A和C說要精神上的賠償金
這樣A和C又要再多賠一次= =
一日川田人,終生川田魂: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