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你所謂的國際常識 指的是?
引用至 : http://www.backpackers.com.tw/fo ... x.php/t-207529.html
d. 若是行駛在一般公路,前面"龜速"行車,你只好想辦法超車,通常, 就是緊跟前車,前車意識到了,就可能會"讓"道.
若前車是"主動"讓道,會靠右邊些行駛,好讓你超車,你超車過後,可以打個後車閃燈,做為"感謝"之意.同理,若有人緊
跟你後車,你就要自覺,對方要你"讓道" (在臺灣,通常是按喇叭或閃燈, 要你閃車,在歐洲,車子很少會按喇叭或閃
燈, 除非,你做了些他們慣例不做的事)
引用至: http://hi.baidu.com/260054490/bl ... c7a2a82fddd4f2.html
簡單整理美國的交通規則規定:
多數城市還規定,汽車只有在必要時才能鳴喇叭,而不得為開快車鳴喇叭。另外在大多數城市不准按喇叭,如果准許,只限必要時--例如,向橫過馬路,也許不知道他攔住你去路的人示警告。你不能為了要車輛快駛些而按喇叭。
最後 為什麼我的國際常識 跟你的國際常識 不一樣阿...怪了.
可能我的素養跟你不一樣吧
[ 本文章最後由 冷月蕭瑟 於 2011-4-21 00:3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