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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高速公路路權的理由

回覆 80# 小文斌 的文章

瞭解

考照制度真的要做大修改。
現行的考照制度,不論汽車或機車,說難聽點,只是考民眾是否有能力操作汽機車;但是要上路行駛的話,駕駛的觀念遠比技巧重要許多。所以的確是有必要做大修改...
重車或非重車上高速公路 讓我想到幾部電影的後果  腰斬.肉醬.分屍爭取高速公路路權的理由9593
個人覺得還是算了吧...

不是速度還有CC數的問題....

我覺得是駕駛人駕駛心態的問題...

一般道路上 機車騎慢車道 都會被汽車硬逼到旁邊的車道去了...

有些還會狂按你喇叭...騎的不夠中間

他還會從你身邊快速刷卡過去咧

管你會不會嚇到或被撞到 反正撞到他不會痛

台灣一堆開車人的心態就是如此

不信現在來對台灣開車人路權大調查

我猜還有6成民眾不知道 (只談論一般道路)

"重車路權等同於汽車 採一車一道 一車位"

我覺得這點政府需要好好宣導一下...

不然開放高速公路後 只會造成重機族危險和車禍而已
學馬來西亞嗎...?
機車高速公路

現在要路平還很難...
其他國家電線地下化 下水道等基礎建設 都已經完備
我們勒?
路平後又再挖再補嗎?

重機上高速公路
那要規定尖峰時段(逢年過節 假日 甚至上下班時間)不得行駛嗎?
設計高速公路的車流量一般以日交通量為設計依據,並要考慮20年的發展期
中山高當時請人家來規劃
規劃是40年一邊8線(那年代土地好徵收)結果當時交通部長不相信,變成今天這樣,早已不敷使用就不多說

福高的設計也沒考慮機車旅次
貿然開放勢必也變成慢速公路!

再說到亂鑽
很多機車會從*白線*超車而非車道
這汽車怎樣也辦不到吧?
萬一今天有三台車並排很慢
中間的白線又剛好容得下你過去
是否會用這空隙超車???
超車時接近大車的風壓(機車在高速公路上最危險因子之一!)
或是兩車逼近
就噴哩^^
原文章由 cyndihebe 於 2011-1-8 17:05 發表 爭取高速公路路權的理由6777

再說到亂鑽
很多機車會從*白線*超車而非車道
這汽車怎樣也辦不到吧?
萬一今天有三台車並排很慢
中間的白線又剛好容得下你過去
是否會用這空隙超車???
超車時接近大車的風壓(機車在高速公路上最危險因子之一!)
或是兩車逼近
就噴哩^^


每一位重機騎士都合法駕駛,就如同其它車種一樣。
但是守法騎士的權益不應該這樣子被吃掉。

關於大車的風壓,根本不用擔心,重機的受風面積跟汽車比較相對來的小。
並且,有經驗的重機騎士遇到風勢較強的情形時,就知道降檔行駛,讓轉速提高,進而提升穩定度。

這個就是汽車走白線...
http://www.youtube.com/v/OYMFUWpWu5w


上路行駛,不論是哪種交通工具,都有一定的風險存在。
假如一味地想著最壞的結果,將沒有一種交通方式是安全的。

[ 本文章最後由 Cellio 於 2011-1-8 18:16 編輯 ]
原文章由 小文斌 於 2011-1-8 15:25 發表 爭取高速公路路權的理由3471
我只是依照現今政府對於汽機車的規範方式排列出來!!
如果政府有考慮到馬力比~就重新排列就好了!!

我只是覺得~
考照要更詳細~
身體狀況~心態狀況~應對方式~都應該要有!!
當然汽車也要比照辦理!!

不過文斌

汽車的排氣量區分是 600c.c.以上 就可以上 高速公路了捏!!!

道歉是給雙方最好的台階下台
認真就輸了...閉嘴 懶得爭執!因為贏了沒意義,我知道的正確就好了!

回覆 86# tp6w94u 的文章

600CC也是有限制時速必須可以達到100KM以上才能上去
我明明就是鵝竿將
蘋果就是要叫我眼鏡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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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愛車之竿 於 2011-1-8 18:21 發表 爭取高速公路路權的理由1607
600CC也是有限制時速必須可以達到100KM以上才能上去

這樣說也....不太對唄!!!

以前 台朔的那台"小車" 馬替死 800cc的!! 0-1km 看不到95km/h = = 一樣可以上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 只有限制 60km.h以上 100or110km/以下 (部分路段90km/h以下)

600的目前在台灣 就是 Smart 這車 最一開始銷售的 僅有650cc(政府就給它掛普通車車牌 因為 台灣稅金是601cc~1200cc)

後來 Smart 長大了 變成1000c.c. (新款的SMART 都是1000c.c.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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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榭爾 + 1 瞭解得越多,就知道交通部亂來的程度有多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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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是給雙方最好的台階下台
認真就輸了...閉嘴 懶得爭執!因為贏了沒意義,我知道的正確就好了!
89#
gsrgo 2011-1-8 19:23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vvxx520 於 2011-1-8 12:14 發表 爭取高速公路路權的理由1914
如果開放二輪小速克達上高速公路的話............
那飆仔出車都上高速公路了 豈不是大亂了


誰跟你說飆仔只騎二輪小速克達?
我個人對於開放國道行駛二輪機動車輛是表示支持的。這原本就是我們應有的權利,不該是政府的施捨!
然而有些現實面的問題必須解決...

  1.政府先將國內所有公路路面品質提升到與先進國家同等級,重新規畫高速公路所有收費站(設在閘道口),並作好機車ETC配套措施(這方面日本作得很成功)。

  2.交通安全觀念從小開始灌輸,並納入小學教材。ex:遵守號誌、禮讓行人&值勤/救難公務車輛、建立幹支線路權優先是非觀念、駕駛道德與行車禮儀。

  3.修訂駕駛執照考核難度,並定期複測(如驗車時一同進行)。 例如可參考日本機車駕照共分為六級,50cc以下的普通自動二輪、400cc以下普通自動二輪、400cc以上-大型自動二輪。其中各級別還有AT限定執照(AT =自排車),持AT限定者不能騎乘打檔車~只能騎速克達。

  4.(無論汽車或機車)酒駕致人於死者以死刑論處,肇事逃逸者判無期徒刑並不得假釋。加重第三人責任險,加重肇事刑責,嚴格取締違規者並記點(遏止有力人士關說警員吃案現象)累犯者吊銷駕照並終生不得再考領

  5.讓全民都有車速分流觀念,廢止不合時宜的車種分流制度(如此將不再有禁行機車與兩段式左轉等問題),僅保留50cc以下輕型機車需待轉(同日本原付二種駕照須兩段式右轉,且限速30km/h並不得雙載)。

  台灣政府與交通部若有辦法完成上述事項,相信開放二輪機動車輛上國道會是安全、快速、便捷的政策。我期盼在有生之年能夠等到那一天......

[ 本文章最後由 soonchai 於 2011-1-9 13: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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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de6902015 + 5 如果現在開始執行!十年後或許做得到! ...
愛車之竿 + 5 你還是在夢中想巴 這裡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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