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
原文章由 hkl711 於 2010-11-1 00:49 發表 妳交往的對象目前是:前任男友的朋友(或同學) 這種有以下結果: 1.前男友脾氣粗暴且個性不好,當被知道的話....下場就是新聞快報。 2.前男友膽小怕事,或分手是他提出,是他離開妳的,將會沒事。 3.如果現任男友是橫刀奪愛,公不公開還是要看前男友的個性。 雖然不關他的事情,但這只是避免皮肉傷害,輕者住院,重者公祭。 約會地點: 如果妳住台北,那就去桃園約會吧! 如果妳住北方,那就在南方活動。 遇到認識的人,機率很低吧? 朋友會去的地方不要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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