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Ray_1012 於 2010-10-7 17:59 發表 ![鐵馬心情-集中討論串2990]()
錯在哪 指出來?
我不體諒有類似事情發生的板友嗎?
這叫錯嗎?麻煩找出我有任何貶低該版友的字句?
板上整天有數不清取暖文抱怨文
你每個都好聲好氣加油打氣嗎?別掰了
開玩笑我真的會笑
有其他的就講出來
不要說的模糊不清
能解釋的我上面都說的一清二楚
你說的出來 我就道歉
但如果是指我跟該位版友爭執對話的內容的話
很抱歉 請找出髒字來再來糾正我
我不需要以誤會為樂的人的尊敬
犯了什麼錯就請你大聲的說出來
沒有的話 誤會在此 該道歉的誰呢?
又知道我30歲了
唉 整件事情都因你而起 自己明明就愛吵 又要怪罪給別人
左說"不值得同情" 又講"你是什麼咖"
現在還會回說有體諒
無照到底有沒有錯? 你從上篇就一直在逃避問題
因為在法庭旁的辦公室 所以就一直在針對法律這點?
請你先麻煩把自己有說過的話 重新看過一次
你真的承認你13歲的話 那我可以一步一步交你
原文章由 yu丸 於 2010-10-6 14:19 發表
雖然我以前也是17歲開始就騎車
不也無照過 自打嘴巴 還砲什麼?
但不過就只是在住家附近繞繞出來買個東西代步用
完全不敢跑太遠 也不敢在這邊勇敢大聲說 我無照騎車
繞繞就是騎 以為過了5年10年你現在就對?
我哪有砲?你怎知道我跑到大馬路來了?我家是社區買東西純粹代步用(豪邁如意)
有像前幾篇説什麼我16歲玩車改車嗎? 你當初不是很支持無照有理 怎反反覆覆的?
少來一堆理由藉口為自己搪塞"而不是犯了錯拼命找理由堂塞過去.."這句話可以完整還給你
原來加分叫我出來 只是要吵這些喔?
不合法的事情就是不合法 不要在那邊玩文字遊戲了
懂法律不是拿來這邊說嘴用 只會讓他人感覺到你很無聊
你懂說嘴的定義嗎?
我不想跟你爭什麼定義 到時候你又要說什麼在法庭辦公室旁
但是你知道你很無聊嗎?
忘記放連結http://forum.jorsindo.com/viewth ... p;extra=&page=1
[ 本文章最後由 yu丸 於 2010-10-7 19:04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