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開汽車你是主線道
看到對向的機車也很正常的經過
你會比較注意左邊會有來車?
然後就算我開五公里
還是有機會撞到正中間
重點是
汽車可是"停下來"
沒在往前飄(意思就是車速不快)
撞擊點是參考之一(撞擊點對機車很有利,但是不是百分百)
燈號也是參考之一(不過台灣只會說雙方都應該注意所以一半一半)
剎車距離也是參考之一(這點看得出來不是很快)
車體損壞也是參考之一(機車殼沒有支離破碎...所以也証實速度不快)
主線道支線到
(汽車有利,機車應該事先看左邊有無來車:結果是有
理論上要讓,結果它沒做到,
汽車先看到右邊機車出來,那台機車有停頓下來,我就會想說它要讓我先過
然而左邊機車"應該"會看到他對向的機車已經慢下來
是不是也該看一下,我開車右邊機車已經做出禮讓,對向機車也沒特別減速
第一秒我先看右邊嗯!右邊機車已經減速讓行
第二秒我在看對向機車也發現左邊機車有"減速"我以為要讓我通過,第三秒機車已經在中間)
如果在加上影片,目擊證人
回覆 50# playcowboy 的文章
反應快跟慢是幾秒?
會在中間"我想"是因為右邊有車要出來,所以讓了一點空間
卻沒注意到左邊也有人要衝出來
我也不知道你反應有沒有這種能力可以先閃右邊來車然後抓到"剛剛好"的空間在去閃左邊來車
至少我沒有
回覆 33# KIMI0413 的文章
你去法院上這樣跟法官講
看他會不會認同你的暫時買飯區
不過減速是一定要的,也不代表就算你這樣做還是不會撞上
一個行人穿越馬路"故意"檔在路中間,撞了算汽車責任?
就只因為他是行人
在說這也不是這樣
是不能不讓,但是已經讓不了,是不是就發生了
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那個人連自己都不保護了!
你怎保護自己??
[ 本文章最後由 我只有六百 於 2010-5-17 11:15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