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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在內湖科技園區的車禍新聞

車很棒
可惜了...
安心的上路
台灣就是這種沒頭沒腦的人太多了,下車開門前要注意一下這種基本的常識都不會,害死一堆騎機車的人,一段在內湖科技園區的車禍新聞1391
開車的人都不會提醒要下車的人嗎?馬路他家開的嗎?(我看大部分開車的人自己也是這樣壞習慣)
出了人命上法院賠錢才在那哀哀叫.......一段在內湖科技園區的車禍新聞895
這種事情台灣太多了
山道,G-MAX的驚嘆號!!

回覆 13# tou93 的文章

無照發生車禍,一定會收到六千元罰單
但對方並沒有義務幫你出錢哦
如果肇事責任在對方身上,
可以要求醫藥費,修車費之類的
但那張六千元不包括在內
因為不是因為這場車禍衍生出來的費用
一段在內湖科技園區的車禍新聞6897   
一路走好
无良的司机。
聽說這位車友剛新婚不久而且每天送老婆上班 一段在內湖科技園區的車禍新聞9131
哀~其實市區車多人多路小真的比其他道路潛在危機多太多了
也提醒各位車友  不管你今天開車騎車還是走路
多停多看多聽真的就可避免許多悲劇發生了
最後希望法律能給受害者家屬一個滿意的結果  R.I.P
看到這篇我又想到我小時候騎腳踏車
有一個媽媽突然開車門,然後我來不及煞車就撞上去之後飛過她的車門107.gif
接著…我就罵她一句三字經…就牽著腳踏車快逃跑~哈哈

昨天一樣遇到一個白目的媽媽,開門不看後面有沒有來車,差點又撞上去
整個LP火都上來,不盯她她還不覺得有事,看到我盯她這麼久她才說對不起

路不是你們的…開門看一下後面的來車或行人,也不要隨便就馬上停在路中間下車…

回覆 1# loveenjoy21 的文章

在台灣感覺駕照用買的一樣~!
哀~!!

回覆 30#  fu6ru1426 的文章
我覺得不是不小心
而是根本沒注意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1 收起 理由
hero_Enzuo + 1 以前的駕照很好考..現在變很難了 ~~ ...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1

看到這則新聞~感覺車子超眼熟的....
跑去勁戰家族上面看了一下自己的留言板....
才發現...他是之前家族上面~認出我車子常常停在哪邊的~
因為他是我們店裡的常客....我車子都停在外面~@@
真沒想到....哀~~~

沒錯!同上面有人說的!!他才新婚半年左右.....
他叫做Fan.C

希望他一路好走......
考駕照時上課就有說了

開車門必須注意後方有無來車 才能開車門

上課都不知道上到哪邊去了

附註:若是這樣造成肇事 開車門的人幾乎都要負95%以上肇事責任
例外情況
1夜間機車未開大燈導致汽車駕駛無法辨識(不過也是要負責任

開車門這項我記得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也有罰款
不過由於難以舉證 所以也是空規一條
==========================================
條文找到了  第15款
第一百十二條            [函釋][修正前條文]
        

  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
  二、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不得停車。
  三、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
      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及消防栓之前,不得停
      車。
  四、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不得停車。
  五、在設有殘障者專用停車標誌處所,非殘障用車不得
      停放。
  六、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或汽車修理業不得在道路
      上停放待售或承修之車輛。
  七、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不得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不得於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
  十、不得併排停車。
  十一、於坡道不得已停車時應切實注意防止車輛滑行。
  十二、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即設法移置於無礙交
        通之處。該故障車輛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豎
        立車輛故障標誌。該標誌在行車時速四十公里之
        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五公尺至三十公尺之路
        面上,在行車時速逾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
        車身後方三十公尺至一百公尺之路面上,交通擁
        擠之路段,應懸掛於車身之後部。車前適當位置
        得視需要設置,車輛駛離現場時,應即拆除。
  十三、停於路邊之車輛,遇畫晦、風沙、雨雪、霧靄時
        ,或在夜間無燈光設備或照明不清之道路,均應
        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
  十四、在停車場內或路邊准停車處所停車時,應依規定
        停放,不得紊亂。
  十五、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如公路主管機關
        、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
        應依其規定。
        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
        道應緊靠路邊停車。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
        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在單行道左側停
        車時,比照辦理。
       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

交通安全法規條文


[ 本文章最後由 愛車之竿 於 2010-5-6 11:11 編輯 ]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5 收起 理由
arai6933 + 5 駕照不是都用買的嗎XD(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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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明就是鵝竿將
蘋果就是要叫我眼鏡男

2013/03/04起 全面嚴格抓取版面要求PM文章
包含福利社   僅廠商區除外
違者將獲得警告一支與刪文處理
很多開車的人
撞到人第1句話都說機車騎很快
我被撞到過2次
2次車主下車第1句話
你騎那麼快幹馬
不然就是不報警
說我會吃虧
說來說去還不是拿錢賠給我一段在內湖科技園區的車禍新聞2322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1 收起 理由
s29748103s + 1 最怕的就是遇到連錢都不想賠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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