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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被撞倒,叫他還落跑~報案的後續處理問題~

原文章由 夜鳴神劍 於 2010-5-5 10:56 AM 發表 停車被撞倒,叫他還落跑~報案的後續處理問題~8482
先進行私下和解吧!!
如果你不滿意對方的賠償
可以進行調解
調解會賠的比較多
因為我之前被撞
本來想說私下和解
就幫我出修車錢就好哩!!
本來修車要8400
但他不要
所以就進行調解囉
結果我爸
開到了66000
然後他就賠我66000了= =


這種沒有出人命的車禍,幾乎必須先送調解

就算不想調解想直接上法院,法官也會駁回,要求調解不成再來

但是建議樓主,不要主動提私下和解,問他:現在你要怎麼處理

若回答,"老子就是沒錢,告我阿",那你就說:"那上法院吧,法院會強制查封你財產,就有錢了"

若很有誠意,拿賠償單(交通費收據、車行維修報價單)給他

反正他看到應該會吐血,不想賠,就去調解委員會

調解不成才會上法院,不過去法院時,法官幾乎會依調解內容判決

所以在調解會中,能要多少就要多少

委員會依情況判定該賠多少,就算調解不成也是最後法院判決依據

但不論如何,請務必做筆錄



原文章由 ba_vino 於 2010-5-5 12:39 PM 發表 停車被撞倒,叫他還落跑~報案的後續處理問題~6194
調解無法律效力 他只能提供意見 但是你可以不採用
調解可以拿到更多 這我不認同
也是要看對方誠意在哪裡


沒誠意就上法院阿,反正法官為了節省社會成本,幾乎會採用調解委員提出的建議
這種人真該給他教訓 不知到哪天撞到人說 蛤 有嗎 然後就走了..

回覆 41# vul3j9 的文章

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目前我車子還沒去給車行估價~
那些東西如果全部換新的~
網拍最便宜的料錢加起來就要四千多~
如果再加上車行的安裝費用~
真的挺驚人的~

請問我現在是要先去車行開報價單嗎?

關於您說的能要多少就要多少~
除了賠償車子的維修費~
還有哪些是應該要跟他索取的呢?

謝謝您~

[ 本文章最後由 風的駕馭 於 2010-5-5 14:23 編輯 ]

回覆 30# vul3j9 的文章

這位大大說的好
台灣人(應該說是華人)都習慣私了
不懂得主張權利
如果大家都摸摸鼻子算了那國家也不需要開法院了
或許稅金還可以少繳一點

正確的程序是

1.報警
2.交通事故鑑定
3.調解委員會
4.法院訴訟

一定要給這種人X一點教訓
不然以後他撞到人也不會停車的!!
給他上一堂公民教育課!!!!停車被撞倒,叫他還落跑~報案的後續處理問題~6132
原文章由 風的駕馭 於 2010-5-5 09:01 發表 停車被撞倒,叫他還落跑~報案的後續處理問題~5338
您好~
請問簡單的判定該如何走呢?停車被撞倒,叫他還落跑~報案的後續處理問題~5511


你說的二 那是重大事故在做的

你就直接問警察"這麼簡單的事情,也要請甚麼委員來鑑定嗎,警察都腦殘嗎?" (語調記得上揚)

以下資訊給你參考
不要在被警察虎了,告死他!

【肇事責任】〝誰對誰錯〞關係著哪方該賠償哪方,其專業術語為『肇事責任』意即肇事因素,此肇責非當事人或現場處理員警所能認定。可經由警方受理報案一個月後本人至《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分析研判表』。PS:警局『分析研判表』僅供參考不需付費,若雙方有其一不服,建請向當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其鑑定結果係法院判決依據,申請鑑定需付費新台幣參仟圓整。本件事故算是極為單純,故不需花費鑑定,依分析表內容即可,鑑定結果將100%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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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41# vul3j9 的文章

大大你好懂哦>_<
我朋友也有遇到類似這種問題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183091-1-1.html
這篇
因為對方不想跟我們和解完全沒有賠償的意思都是我們主動打電話連絡
可是我們直接告對方過失傷害,沒有調解會不會被駁回阿

回覆 43# 風的駕馭 的文章

事故鑑定的費用
其他調解或訴訟的必要費用(如果有的話)

壞掉換下的零件記得要保存以利存證
千萬不要嗆警察…因為調解委員其實會私下問警察肇責比或其他相關建議…

但是可以和善的告知警察,你自己應有的權力及解決方式

夠巴結的話,警察被問起來對你也有利
幫我做筆錄那個員警好像都是上大夜班~
凌晨兩點開始~
我今天打去問~
他說對方剛做好筆錄~
所以我現在是一個月後去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分析研判表』,然後去和解嗎 @@?
50#
iau350 2010-5-12 16:26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風的駕馭 於 2010-5-12 12:20 發表 停車被撞倒,叫他還落跑~報案的後續處理問題~769
幫我做筆錄那個員警好像都是上大夜班~
凌晨兩點開始~
我今天打去問~
他說對方剛做好筆錄~
所以我現在是一個月後去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分析研判表』,然後去和解嗎 @@?

我也是之前出車禍去年11月到上個月才和解
事件七天後去申請現場圖申請一次取圖一次
一個月後申請『事故分析研判表』一個禮拜後再取圖
然後到事發所在地公所申請調解
公所發函雙方調解 如果可以就和解如果不行委員會會發出調解失敗單出來
這時請警方送法院處理 你只要等傳票即可  修車單據記得要留底
打官司是很累人 但是比較有保障 因為我見識過那一些委員嘴點我覺得台灣司法還是有正義

[ 本文章最後由 iau350 於 2010-5-12 19:0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