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轉貼] 令人無奈-切勿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

回覆 18# sppclub 的文章

所有大卡車的限速不是90公里喔~15噸和17噸和遊覽車的限速都是110公里喔~
只有25噸大貨車和貨櫃車和聯結車的限速才是90公里喔~
人一定要比車兇...
毫無公信力的文章
整篇文章看不到客觀理由陳述
只看到眼紅族用文謅謅的語言在反對而已
頂多只能當作小朋友在自己的網誌發表反對開放的文章罷了
看完整個一把火都燒起來了
第二第三第四點來說
難道汽車機車就不會超速嗎?難道汽車機車就不會違規嗎?
全都扯到重機身上[轉貼] 令人無奈-切勿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4351
還有..
憑什麼說騎重機的有炫耀意味!?
那怎不說開保時捷法拉利的也有炫耀意味
更何況台灣的路都不適合重機了
那不也不適合超跑不是嗎?
這些都是那些政客高官的主觀想法!!!!!!!!
這篇真的是有做研究嗎?

[ 本文章最後由 超級阿豆 於 2010-4-22 22:41 編輯 ]
就算考照制度 再難  比考托福滿分還難

江山易改 本性難移[轉貼] 令人無奈-切勿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6411
狗改不了吃屎[轉貼] 令人無奈-切勿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896

有錢人會不惜一切去拿到那張紙
也有人會無照駕駛  防不勝防  開不開放都沒差
撞死人了  再來道歉  阿斗也會[轉貼] 令人無奈-切勿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3541
超速的照樣超速  意外會發生的自然會發生084.gif
看開點吧   法律都是那些高官訂的  高官聽誰的?
有錢 有勢的 就會給幾分面子[轉貼] 令人無奈-切勿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4988

[ 本文章最後由 小遜 於 2010-4-22 22:53 編輯 ]
不要讓速度限制了自己

人要比車兇阿[轉貼] 令人無奈-切勿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4043

sky!我的無鉛口水[轉貼] 令人無奈-切勿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7593

林克穎事件令人省思

[ 本文章最後由 超大樹 於 2010-4-22 23:04 編輯 ]
一、行車引擎聲音過高振耳欲聾,容易造成其他用路人產生危險不安心理,避之唯恐不及,影響行車安全至巨(尤其當三五輛車隊經過時,不但聲音高刺耳令人無法接受,更會是產生天搖地動的感覺,非常不舒服。)

  我覺得原場管騎到破掉或改大砲管的台客小車隊(不限速克達或檔車)遠比重車排氣聲浪可怕多了。好歹重車因為排氣量大,聲音比較低沉。但是要論天搖地動、非常不舒服的話……一台二十噸以上的貨車、牽引車的聲浪都足以蓋過好幾台改大炮直通管的重車了。

二、嚴重超速,對交通安全造成極度威脅。

  咦?我開我的1400cc小四輪常常被砂石車、遊覽車、和2000cc以上轎車超車耶?都已經開到限速+5~8km了,他們還可以明顯快過我10~20kmh的速度超過我,2000cc以上的轎車甚至常常遇到直接給我刷卡的……五秒內看不到車尾燈……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四輪以上車輛有哪台在碰碰車之後能保護的了裡面的駕駛?

三、違規占用直行車道左右轉彎,任意占用機車專用道、優先道行駛;在同一車道與他車併排行駛或超車;非起步或準備轉彎、停車、臨時停車卻占用慢車道行駛;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在一般道路以二段式左轉、在快速道未開啟頭燈行駛、…等違規行為。

  我還真沒看過重車幹這種事,其中的例外僅有會走機車道與停機車停等區。說實話,就守法情況而言,我不贊同,但是因為「台灣國情不同」的關係,我反而覺得這種做法很正常,因為大型重型機車本就是擁有機車機動性的汽車(君不見日文對汽車與機車的叫法為「四輪自動車」與「二輪自動車」?)。在國外,不允許鑽車是不允許車流還在移動的情況下鑽車,而非車流完全停止或幾近停止時還禁止鑽車,若是如此,那乾脆換四輪和大家一起塞好了,何必要開特別小台、機動性遠比四輪汽車還要高的二輪汽車?

四、擔心劣幣逐良幣,若干害群之馬將把重機變成「路霸」。
綜此,他們的違規紀錄與不良駕駛行為等,實在教人無法認同。

  貌似最常被稱為路隊長的都是國產T牌車吧……而且我從小到大這麼多年,還真沒看過有二輪車輛成路霸的,成路霸的都是四輪與以上的車輛,我甚至有時候還會懷疑該車的油門是不是壞了?不然怎麼只能以剛放掉煞車時的速度前進?再來,目前除了路上無敵的阿伯與阿嬤之外,一般二輪看到比他快的車子到他後面,幾乎都會讓開或加速拉開距離,還真沒看過大搖大擺以怠速帶動車輛的二輪車。

  以上,雖然有不少人贊同開放重車上高速,亦有人不贊同,但是大家都同意一件事情:那名所謂的助理的腦子被狗啃了。
限制這麼多
乾脆走路算了
還有益身體健康

[轉貼] 令人無奈-切勿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5126


還沒發生就講的一定會發生
還真悲觀

#

我是覺得  [試辦]  是可以啦....
宣導[打廣告數周或月]

期限三個月或半年回收高速公路汽車行車駕駛人
有效調查...
和交通事故等等之類

在規定重機只能行駛[外線車道]
PS:國道三條(超車道/中線/慢車道)都能的話
一定天下大亂(鑽車)

路肩是重機的暫時超車(路邊故障車的機率很低)
PS:不選中道是因為怕就一直騎中道了
PS:當有其他緊急車輛當然要先讓

檢舉重機違規獎金---高獎金(如30~50%)
這樣阿!!大家就會側錄了
(當然有效判定是給檢察機關)
如:沒適當保持距離/鑚車蛇行


這是小弟看法...
以上規定怎樣規定都行
可以用[試辦]
這樣時間一到...也不會反彈

[ 本文章最後由 hkl711 於 2010-4-22 23:56 編輯 ]
109#
bt601 2010-4-23 00:00 只看這個作者
台灣....哀

政府說了算辣....
鴨鴨~金翼這百多萬的重機可不是每個人都買的起阿.....
汽車有的他大概都有了..
PM的請輕聲細語...有話慢慢講...感謝您的合作...

要找站規?請點這裡。 搜尋功能?請點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