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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抓改裝車! 資料庫查分明

21#
GDKINE 2010-3-25 17:04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廖佑佑 於 2010-3-25 15:02 發表 嚴抓改裝車! 資料庫查分明2355
敢改就不要怕被抓...093.gif


什麼叫敢改就不要怕被抓
政府標準一直變
今天說不能翹 大家都去換不翹的 過幾天又說不能改 然後狂開罰單
那是怎樣...當人民是傻瓜就對了
22#
Jie傑 2010-3-25 17:15 只看這個作者
那我花錢裝陽痿段的怎麼辦?
原廠管壞了只好換改裝管..原廠好貴............

都下壓了
總比朝人臉噴的好點吧..............

聲音..城北回壓管說真的回油有點吵就是了
.
只要非法改裝都改罰,
這樣對奉公守法的民眾公平,
24#
鮑弟 2010-3-25 22:00 只看這個作者
其實只要跟原廠型式不符合就可以開單
政府只是在玩文字遊戲罷了...
原文章由 廖佑佑 於 2010-3-25 15:02 發表 嚴抓改裝車! 資料庫查分明5250
敢改就不要怕被抓...093.gif

PS
在座各位至少在台灣生存了18年以上...難道不了解台灣國的法律嗎....166.gif


也不能這樣說,都已經說噪音在一定的值跟排氣口水就OK 現在又說全都不行

以法律來說是法律與憲法牴觸法律就無效,那如果今天兩條法律互相牴觸

那是要以哪條為準? 基本上大家不爽的是政府把改車的當白癡

還有是台灣的法律又如何?有問題的就是要改 不然如果現在規定一條

〝車輛上的各種物品非原廠一律開罰〞如果你貪便宜裝了副廠的東西之後被開單,試問你會爽嗎??

就是大家都想說台灣就這樣台灣就這樣,自己的權力才都會睡著了

原文章由 Alson0330 於 2010-3-25 21:54 發表 嚴抓改裝車! 資料庫查分明2965
只要非法改裝都改罰,
這樣對奉公守法的民眾公平,


話說台灣有合法改裝的條款嗎? 沒記錯之前有條大概的意思應該是不妨礙行車安全都可以

但還有一條是任意變造車體會開罰(記不太清楚是不是這樣說的了)

那像這樣哪條才是對的哩??

台灣什麼時候才會有專屬於改裝車的法規啊...

[ 本文章最後由 霧隱狐 於 2010-3-25 23: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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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超越 沒有極限~
原文章由 廖佑佑 於 2010-3-25 15:28 發表 嚴抓改裝車! 資料庫查分明4518
我會這樣說...是因為...下列16-1條款...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補充一點...

這裡指的汽車  包含機車...


首先敢改就不怕被抓,這似乎早就是台灣改裝的常態了吧...早期90年帶到現在,一直沒有像日本那樣有個正式的改裝法規出來啊=ˇ=aaa

再來...個人比較好奇的是,有哪些項目是"須依規定登記",而哪些項目是不用的,而且還有附加條款吧!?

記得排氣管&避震器&煞車似乎是不用登記,就可以更換的吧=ˇ=?(還是記錯了...)

原文章由 Alson0330 於 2010-3-25 21:54 發表 嚴抓改裝車! 資料庫查分明6441
只要非法改裝都改罰,
這樣對奉公守法的民眾公平,


如果真的要照法規玩的話...車身上只要多貼任何一張貼紙(不管是好看用的、大樓停車證那類的、其他)就可以開單告發了...

如果要刁一點,太久沒洗車讓車牌太髒,也可以開單告發=ˇ=aaa

這就是所謂的"奉公守法"的標準下的取締方式...真的公平嗎?

並沒有!

因為只要是車廠出的改裝品,只要有打上車廠的"馬克",一樣可以上路使用...而其他改裝品廠商打自己的品牌就"不能用"!

而原廠部分的改裝品,也是找改裝品廠商"代工"或是"合作開發"的...所以法規只是保障了車廠"壟斷市場"的合法性而已,如果這叫做公平...那應該不需要公平交易法了才對-.-嚴抓改裝車! 資料庫查分明5421

[ 本文章最後由 wyhome4 於 2010-3-25 23:51 編輯 ]
改裝≠飆車


我的YAHOO小格:ENTER

FB社團:ENTER
改裝   就是不要怕被罰        
原廠的管   都很容易就生鏽了
逼不得已   才會去換   前段白鐵的管
來裝在車上     我的車      是原廠的        
原場管   有時反而比較貴的說
這城市裡的一個無名小卒

回覆 17# Asakim 的文章

真假的~
7-11他不是在數饅頭嗎?
家族裡還沒有人說抓改裝車的事啊..
天天上家族的~~
你也是族人??

回覆 26# wyhome4 的文章

您沒記錯

小弟之前有去特別看過 機車 排氣管更換是不需要登記的....(汽車才需要登記)

就是因為沒規定排氣管改裝(變造車體(車身) 燈光 排氣管 懸吊 制動都不包含) 而3/1號新法規才規定排氣管必須 水平 超過一定

高度必須向下彎.......現在都把法規當放屁 濫用公權力 強制開單 到最後還要花一堆時間去搞

抓排氣管可以降低飆車......我看只是藉口罷

[ 本文章最後由 danny108666 於 2010-3-26 01:11 編輯 ]
改裝車跟飆車族有什麼狗屁關係 ..
都多久以前的觀念了還拿出來用
說一套做一套,到頭來,看到鴿子還不是要繞走

政府的話聽聽就算了,搞到最後
我們也不過是頭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