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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法規((經版友指導後 原來只是芭樂消息

阿政府又在搶錢了
罰金變的好高喔
不過遵守交通規則才是上策

回覆 9# porter1206 的文章

都說是假的了 ... 看文也順便看看回覆
- - 假的巴!
那政府賺翻了!
8樓大大貼的文章可以看一下
如須查證請上交通部網站...
"警方澄清上述內容都錯誤,相關規定可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4#
朋哥 2010-1-15 13:15 只看這個作者
查詢結果:共找到 6條記錄 分1<<首頁 前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頁次:1/1列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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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
罰款(新台幣/元)
違規事實
車別
歸責
記點
吊扣銷
禁考
特罰
到案日內
逾到案日30內
逾30-60日
逾60日
5310001
3600
4200
4600
5400
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
大型車
駕駛人
3
無禁考
5310001
2700
3600
4500
5400
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
小型車
駕駛人
3
無禁考
5310001
1800
2700
3600
4500
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
機車
駕駛人
3
無禁考
5320001
900
1200
1500
1800
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行為
自用車
駕駛人
3
無禁考
5320001
600
800
1000
1200
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行為
機車
駕駛人
3
無禁考
5800201
600
800
1000
1200
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
自用車
駕駛人
0
無禁考

並沒有提高罰款哦!看到嚇了一跳,想說政府又要搶錢啦!!結果是虛驚一場:))

本資料來自嘉義市監理站網站

[ 本文章最後由 朋哥 於 2010-1-15 13: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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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這個政府劫貧濟富囉! 誰叫你是窮老百姓呢?

大企業家們選舉時幫我騙到七百多萬票,我當然要減稅來回饋大企業家啊!

啥!?稅收大減,政府錢不夠用?

沒問題!騎機車的一堆,大執法就好啦!修法修一修,修到幾乎每台車都能開罰就好啦!

總而言之,修法只能越修越嚴,第18條只會越開越多交通新法規((經版友指導後 原來只是芭樂消息6038


p.s.我問過監理處有關18條,若警察真的要開18條罰你加裝菜籃,似乎也沒錯,因為菜藍非原廠裝備,也並不在可變更項目中...Orz

[ 本文章最後由 joshua0922 於 2010-1-15 06:27 編輯 ]
ZzZzZzZ看了一下...都快睡著了
這麼扯  想也知道芭樂的成分很大  要是真的改成這樣會惹民怨吧~交通新法規((經版友指導後 原來只是芭樂消息4786
18#
nabkm 2010-1-15 13:33 只看這個作者
感覺是條假消息

走路還分靠哪邊喔?
我個人是覺得靠左邊比較安全
畢竟走在右邊人又沒有裝後照鏡
看不到後面有沒有車子瞎了眼衝過來

提高罰金好啊
但是不是應該全國駕照重考
然後提高考照難度呢?XD
其實罰貴一點個人認為比較好~
甚至覺得這樣還不夠~
要就罰多一點~
少一點人違規~
比方說那些酒駕撞死人的~
看要罰鉅款還是怎樣的~
隨便GOOGLE一下就知道是假的,01也貼過一次.........
http://www.google.com/search?q=% ... 800%2D3600%E5%8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