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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上國道 交部不排除開放

回覆 50# 愛車之竿 的文章
鵝竿將大你好 可是我覺得重機騎士在一般道路賭更大呢重機上國道 交部不排除開放9215
很多重機發生嚴重事故致死十件約有八件不外乎是在一般道路 (路人突然衝出來過馬路  汽車突然迴轉等等)
但反觀重機在快速道路上呢?  
我是沒在重車論壇上有看過在快速道路發生事故的文po出來 (可能也是有 但是被挑釁的較多=.=)
當初分紅黃牌550cc以上上快速道路時 有些人不也是說很危險等等之類的 但是事實上呢?真的沒看到幾件
所以我是覺得繳多少稅就該享受多少的權利  畢竟賺錢繳稅也是很辛苦的阿=.=

PS:  該改變的是人的交通觀念與品質 不論考什麼駕照政府都該嚴格點  這樣才可在安心上道路 重機上國道 交部不排除開放8031
52#
ataidx 2010-1-17 16:29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愛車之竿 於 2010-1-15 21:40 發表 重機上國道 交部不排除開放2122
我同意你說的 這的確很荒謬

我想有點我想跟你討論
你說重機應該要擁有平常汽車可上高架道路(高速公路)
塞車又可以鑽車縫的機車路權
我是覺得這種心態不太對
今天最任何事情都要有所取捨
不可能不考慮到其他駕駛人(小綿羊 汽車)的用路權
如果真的如你所說 這樣整碗最好的都被你拿光光啦
別人都笨蛋就對了
二輪車輛的確大部分的國家都給予很多權利...
和我們的"齊頭式"平等想法不同...

今天有得就有失 不可能好的都給你 爛的都給別人
你要擁有汽車路權就必須喪失機車的方便性(像日本那樣)
想要跟機車一樣方便就要放棄汽車可以享用的快速道路

路權一開始就沒有二四輪之分... 不知道這是哪來的想法... 是自己分類的吧..  
只有原則與例外...
台灣也何時允許機車鑽車縫??  只是沒在抓...  
機車也屬汽車種類之一,一直都是不能鑽車縫的...
機車的便利性是依機械特性下去給予的...
像是開放公車專用道,高乘載專用道... 車道分割... 等的...
並不是你說的要那個就不給那個...
國外都是基本路權相同,並給予額外權利...  


我知道你很不滿 但是你看其他歐美日國家
哪個國家重車擁有像你說的路權?
日本重車也是得乖乖塞車
日本實務上可以,駕訓階段會說明.
但基本是看速度與流量.


美國重車也是跟汽車完全相同路權
同上

德法鑽車縫也是有交通罰則的
還是同上

澳洲針對重型機車管制更加嚴格(同汽車 不過他們可上高速道路)
不是什麼同不同汽車... 是根本就是汽車...
汽車是統稱....  他們基本上皆視為車輛,這部份路權皆相同,只有例外規定時會再細分車種\
上述的國家二輪車輛也都能上高速.


義大利雖然''默許'' 重型機車鑽車縫的行為 但是肇事時她可是要賠償汽車駕駛的
看情況...  非絕對..


忘了說...
上面說那麼多.. 有些都忘了駕照這東西...
駕照可不是與天俱來.. 而是考核通過....
認為駕照好考是政府的事...  不能拿這當參考因素...  


[ 本文章最後由 ataidx 於 2010-1-17 16:34 編輯 ]

回覆 51# jones加賀山 的文章

恩 關於你這部份
我想用死亡數/發生數
我引用德國無限高速公路的數據
大型重型機車出意外死亡率為77.9%
加上嚴重性傷殘 佔全部97.5%
這是目前發生國家第二低的(僅次於日本)
其他國家~自己想
還有某個先進國家目前還是死亡率+重傷殘率=100%勒
================================================
另外我提一點好了
今天我走高速公路 由嘉義北上返回台中
路上'我看到''的違規事項有35件(我還蠻無聊的再算這個)
其中包含 超速 切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連續切換兩車道 行駛路肩
我假設我遇到的車輛有兩千台好了
違規發生率是35/2000=1.75% 確實比一般道路低上非常多

另外塞車的時候 明明時速只有20KM 我就是看到一堆車在切換車道
這樣使用"車道共享"的安全性夠嗎?(不要跟我說20KM不算塞車)
所以大家是否再更應該思考一下
安全性真的夠嗎?出事不是破皮擦傷 而是斷手斷腳送性命喔!!
================================================
TO Ataidx  
我想這部份是根據每個國家情形不同來評斷
外國的法不見得適合台灣
台灣的法也不見得適合外國
所以台灣就有台灣的法
我明明就是鵝竿將
蘋果就是要叫我眼鏡男

2013/03/04起 全面嚴格抓取版面要求PM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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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ataidx 2010-1-17 22:42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愛車之竿 於 2010-1-17 19:36 發表 重機上國道 交部不排除開放5096
TO Ataidx  
我想這部份是根據每個國家情形不同來評斷
外國的法不見得適合台灣
台灣的法也不見得適合外國
所以台灣就有台灣的法

交通是繼受法...  台灣在短短約半世紀就可以搞到另走他路...  也不簡單..
都搞不清楚到底是目的導向還是種類導向還是四不像....
學理與制度擺一旁... 接著再說國情不同...


我想用死亡數/發生數
我引用德國無限高速公路的數據
大型重型機車出意外死亡率為77.9%
加上嚴重性傷殘 佔全部97.5%
這是目前發生國家第二低的(僅次於日本)
其他國家~自己想
還有某個先進國家目前還是死亡率+重傷殘率=100%勒
但這部分的統計是顯示出問題徵點,然後他們做的是怎麼想辦法去改善... 而不是禁止
55#
ataidx 2010-1-18 07:14 只看這個作者
還有公路土地有它的特性,沒使用效益就是0,反之就是1,效益極端...
用車種分流很容易會使公路閒置...油價高漲時更明顯...  從平面道路到高速公路皆然...
這樣投入高沉沒成本的路網晾在那邊有啥效益...
擁擠時為了疏導也是相同概念,盡量充分的利用公路面積.. 才有道路分享分割的概念...
但這個小島走的方向已經走偏了...  
說照理論的目的導向也不是...  說要照單路線單純化的種類導向也不是...
搞的現在路權很複雜...
全世界基本的公路規則也只有台灣這樣搞....

舉例來說... 機車停等區是從是日本學來的...
日本的機車停等區限的是車種... 目的是車種的機械特性而設...
來到台灣還要看車種再看排氣量...  設這個的目的到底是因為機械特性還是排氣量....
目地搞不清楚....
但是種種的問題都來自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9-1條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應比照小型
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  
這條主要規避的就是"禁行機車"這個標誌...
當時匆忙臨時修訂的...
私下問過某某參予會議的官方代表...  問到上述和一些問題時,像是550cc的門檻,他也回不出為什麼,只能說當時立法倉促,有待改進...

[ 本文章最後由 ataidx 於 2010-1-18 07:17 編輯 ]
台灣的法律就是莫名的怪
怪到出現連立法的人都不知如何去修法

比好的永遠比不上
比爛的永遠比的上

然後再來一句
【國情不同】四個字矇混打過
完全沒有想要處理事情的好方法

我是很支持重機開放上國道(畢竟等同小客車)
但是高速公路只限於四輪上去(難不成要重機加上輔助輪重機上國道 交部不排除開放3532
所以,先解決基本問題再說再研究吧
別忘了,安全第一啊重機上國道 交部不排除開放1687

補充一下:
台灣常發生車禍往往都是不懂得【禮讓】
我開(騎)車
該快就快、該慢就慢、要讓就該讓
把風險降到最低

最怕就是完全無視車子的人
真的是很無言到極點重機上國道 交部不排除開放1630
參與人數 2經驗值 +6 收起 理由
哈榭爾 + 1 沒有禮讓這回事,"該讓"就得讓 ...
88452857 + 5 超級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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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風沾.輪軸轉
誰與共騎.誰敢擋彎
油門摧下車不返

PS.是【洲】不是(州)><
十次車禍九次快
九次快中有八次是與違規慢車發生車禍
----------------------------------------------------
是的
該換的是台灣駕駛人的腦袋
但是我等了十年
卻還看不見台彎駕駛人的腦袋換了
請問我們有多少個十年可以去等待?
----------------------------------------------------
老話還是那句
紅牌永遠被放在放大鏡下檢視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5 收起 理由
愛車之竿 + 5 一代25年 所以大概要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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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重機上國道 交部不排除開放5787

台灣人民不懂得什麼叫【自律】
台灣政府不懂得什麼叫【政治】

從小到大看到的民主抗爭中
常常看到叫政府開放這個或退一步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就對了?)
政府沒有相關方法就開放
人民也不會自律
然後等天災人禍出現
人民又在怪政府這個那個的
然後政府就只會踼皮球踼來踼去
在惡性循環下
大家只能爭來爭去
完全是雙敗啊

說回來重機上國道是大家都會想開放的
我也贊成啊
但是,總要有一個保障用路人安全的方向
總不能開放後問題一直跑出來
畢竟,安全第一為最高原則啊

各位車友們,說的對不對呢?

[ 本文章最後由 JarroAlex 於 2010-1-18 10:28 編輯 ]
飆風沾.輪軸轉
誰與共騎.誰敢擋彎
油門摧下車不返

PS.是【洲】不是(州)><
用路"心態"問題吧...
很多汽車族可能不知道..
有的大型重機一檔就可以破百..
也可能不知道有的大型重機輕易就能上300俱樂部..
今天不論高速公路限制哪些車上去,以目前只限定汽車行駛的狀況下,很多駕駛人還是不會使用高速公路,變換車道不提前打方向燈、佔用內側車道、逼車....
我想,開放重機上去應該也不能限制要騎在哪個車道...
因為最外側是殺傷力最重也最強的大貨車、大客車...

大型重機要上高速公路...我想駕駛人也要好好深思熟慮一番、淨身、捻香禮佛或禱告,然後再上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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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之竿 + 1 + 1 裝個彈跳坐椅 受撞擊自動彈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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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ataidx 於 2010-1-18 07:14 發表 重機上國道 交部不排除開放2708
還有公路土地有它的特性,沒使用效益就是0,反之就是1,效益極端...
用車種分流很容易會使公路閒置...油價高漲時更明顯...  從平面道路到高速公路皆然...
這樣投入高沉沒成本的路網晾在那邊有啥效益...
擁擠時為了疏導也是相同概念,盡量充分的利用公路面積.. 才有道路分享分割的概念...
但這個小島走的方向已經走偏了...  
說照理論的目的導向也不是...  說要照單路線單純化的種類導向也不是...
搞的現在路權很複雜...
全世界基本的公路規則也只有台灣這樣搞....

舉例來說... 機車停等區是從是日本學來的...
日本的機車停等區限的是車種... 目的是車種的機械特性而設...
來到台灣還要看車種再看排氣量...  設這個的目的到底是因為機械特性還是排氣量....
目地搞不清楚....
但是種種的問題都來自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9-1條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應比照小型
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  
這條主要規避的就是"禁行機車"這個標誌...
當時匆忙臨時修訂的...
私下問過某某參予會議的官方代表...  問到上述和一些問題時,像是550cc的門檻,他也回不出為什麼,只能說當時立法倉促,有待改進...

簡單說起來就是,就是當初的政府官員學藝不精

道路特性、運作原理與設計目的都沒有搞懂,用路規範寫到後來甚至不顧原則

將錯就錯,演變出現在的邪魔歪道

最後,反正質疑的人不多,全部只要推說是安全考量就可以矇混過去重機上國道 交部不排除開放6672

制定規範跟寫程式沒有太大差異,都有著系統內無矛盾的考量
只是交通系統的矛盾似乎有點重機上國道 交部不排除開放7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