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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條款...?

来源: 點子虎 2010-1-7 21:34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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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來討論一下「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條款...
我個人是認為很霸道。不管發生什麼事肇事者一定都要拖你下水。

發生了車禍,就算是對方逆向,也給你冠上個「應注意而未注意」。
撞到闖紅燈的車輛,也給你冠上個「應注意而未注意」。
對方酒駕,又給你撞上了。也給你冠上個「應注意而未注意」。
前幾天新聞,有流浪漢喝醉酒半夜躺在大馬路上,被壓。車主也被冠上「應注意而未注意」...

很多事情都可以給你硬冠上個「應注意而未注意」...
剛剛看到了版上車友因為前方沒打方向燈,自摔...這大概也會被冠上「應注意而未注意」...


個人認為很鴨霸的一條條款...雖然某些事情真的要注意。
但是誰能保證每個十字路口都沒有那種不怕死的人騎100km撞上你?
或者有那種想要貪快的人紅燈右轉...
計程車為了搶客人突然換道...
也不能保證前方不會突然來個無敵大迴轉(?)。
騎在你旁邊的車突然中邪嚇你或者撞你...大家對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條款...?1183
有些事情發生的很突然,要怎麼注意...
(以上這些人我都遇過...幾乎天天都有這樣的人。除了大迴轉跟中邪...)


我個人是沒有這樣的經驗的。
但是都會看到很多01跟小老婆的車友,被冠上「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感覺就很不平。大家對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條款...?6111
明明是肇事者的錯,自己摔了車摔傷了,車壞了,還要再背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禍不單行。
大多數的車友也只是摸摸鼻子認了...

大家對於這個條款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看法如何?
或者是有人友親身經歷,也可以分享一下。166.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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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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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otoG4 2010-1-7 22:24 只看這個作者
這條應該是 你處於違規狀態吧..........

像說超速之類的

騎上 Honda Hornet 250 享受夢想的力量!

The Power of Dreams!
Formula 1 Sound!

你有夢想嗎?預測未來最佳的方法就是創造它! JUST DO IT!

博士是什麼?可以吃嗎?! NO. 533 ( 2007-1-18 )~2011.02.20 13:16:25 漫長的4年多~

回覆 2# MotoG4 的文章

安全駕駛出事也會給你來這條

沒有分什麼違不違規....

[ 本文章最後由 any123456 於 2010-1-7 22:31 編輯 ]
白天班無法回報即時路況

回覆 2# MotoG4 的文章

三樓的大大說得沒錯...
講白一點...
像以前車轉彎未打方向燈你撞到他
你的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是...
你應該注意前方是否要轉彎卻沒注意
是這個意思...
就算對方沒打方向燈...亦同...
還可以來個未保持安全距離...
到時怎判...只能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

[ 本文章最後由 perishedwing 於 2010-1-7 22:33 編輯 ]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 愈符合人性的科技 價格愈沒人性 這 也符合能量守恆定律...
這條可是號稱"帝王條款阿"

只要出事

撞人的一方幾呼都會吃上這條

不管是對事錯

有時候明明應該全部都是對方的問題

可是卻也硬生生吃下這條

真的很讓人OOXX  ,爛法一條
光與闇的對立,所以都是孤單

在,寂寞光影   下

忘心無我,情遊天涯笑蒼穹

出遊的目的,只有旅行和紀錄
6#
woi 2010-1-7 22:48 只看這個作者
這個話題在以前Jorsindo BBS時代~印象中就討論到爛了

車輛上路,駕駛就是一個「保證人」的狀態
針對路上所有路況均有注意責任

簡而言之
只要你駕駛車輛上路
出了事情沒辦法證明肇事原因是你「應注意但『無法』注意」,就有責任,並且也包含他人違規的部分(騎在路上,他人違規也在你注意的範圍)。
EX:後車撞你前車、你攔腰撞上時速100KM疾駛插到你前方的闖紅燈汽車。
法例:在逆向公車專用道撞死學童的公車司機被法辦(因為可能有人會穿越馬路);在高速公路撞到無故跑上去的民眾卻可以不受追究(應該沒有人會走路穿越高速公路,兼之速度太快,駕駛未必有辦法反應)。

所以要上路就多注意,慢慢騎
我寧願人撞我,我不撞別人(因為我沒錢賠人)
--
KEY WORD:防衛駕駛。
7#
MotoG4 2010-1-7 22:48 只看這個作者
那如果是前面未打方向燈然後只是自摔

對方也沒事........這樣去告那個沒打方向燈的也會被灌上這條?

騎上 Honda Hornet 250 享受夢想的力量!

The Power of Dreams!
Formula 1 Sound!

你有夢想嗎?預測未來最佳的方法就是創造它! JUST DO IT!

博士是什麼?可以吃嗎?! NO. 533 ( 2007-1-18 )~2011.02.20 13:16:25 漫長的4年多~

回覆 7# MotoG4 的文章

會哦!!!
只要沒有提出具體證據
都告不贏的

甚至還會被用條"通用條款"打死
白天班無法回報即時路況
我覺得這條真的很...166.gif
我現在都不只是祈禱我不要撞到人。
還有「別人別來撞我。」。

被撞夠吃虧了。還要多背一條。大家對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條款...?2393
看來還沒有人有類似經驗。大家對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條款...?9260
原文章由 woi 於 2010-1-7 22:48 發表 大家對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條款...?9406
這個話題在以前Jorsindo BBS時代~印象中就討論到爛了...


就像我所說的,有時候真的太突然。
任誰都無法反應,卻會被安上這個罪。

想必心情一定嘔到極點。

更何況騎車還戰戰兢兢。大家對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條款...?9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