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原因:因捷運外包商在灌漿做業時,灌漿車的管子爆裂導致泥漿,噴灑在路面,我們是第2台雷纏當下有叫警察,警察只做個紀錄就叫救護車送傷者去醫院,營建單位人員也有到場,一開始營照單位說我們的摩托車~服裝損失~醫療~受傷期間無法上班費用~公司會付責也有聲名說賠償問題會有個流程,一開始營照單位說一樣一樣慢慢來,(先處理車子跟服裝的損失~醫療可能要復建的所以沒這麼快,)所以叫我們先去車行估價~傳個估價單給營建單位,估價單傳給他們約4~5天的時間營照單位沒回訊給我,就打電話給當時在醫院的營照單位人員跟我說他們主管要約我談賠償問題,我說好到了約定時間我過去談~他們主管還沒到場,可是有先跟當時在醫院的營照單位人說公司賠償,一些問題說我們摩托車報修金額太高30900元,(車種Racing150)車齡1年~就問我說車子骨架可以不要換新的~看可不可以用喬的~我顧慮到安全問題所以我說一定要新的以免以後毛病就跑出來,服裝損失一套(衣服~褲子~鞋子)5000兩人份,無法上班費用4天4000元,全部加起來要39900,醫療部份還沒算,營照單位人員就說泥漿爆管是他們的外包商~因為營建單位到時會再跟外包請錢賠償,所以有問題營建單位會先負責,中間他們怎麼談我不知道再來說我們可也有騎太快(車速40~50)看我們可不可以負擔百分之20他們負擔百分之80,我說好~可能我們沒有注意路況,維修費扣掉百分之20也要2萬多,只知道營建單位人說看可不可以骨架不要修用喬的,我就說我已經自行吸收百分之20還要我骨架不要修~那你們底線是說少~他說公司只給2萬塊維修費,超過兩萬就會往上報,往上報的前提就不是他們主管來談,是他們公司的法律顧問來跟我們談,擺明就是要我2選一
1.維修費20000+服裝費4000+無法工作4000=28000
2.是法律顧問走法律程式~說要我們先付一筆交通裁決費用3000~還是啥費用忘了,再來會以當時車價,來處理維修~說啥百分比的~不懂?
算一算可能不划算
跟家人討論時是選擇第1項,正打電話要跟他們說要選擇實第1項時,就問我說第一項總費用是多少~我說28000營照人員就說公司說底限20000是損害的東西,全部加起來兩萬~那時布知道是他按到還是電話沒電就打不進去
給我的感覺是要我們自行吸收20趴~從39900砍到28000又要在一直要砍價錢
假如走法律程序有辦法叫他們賠償嗎?(全賠是不可能的)
那我要準備哪些資料?
勝算會很大嗎?
最後3張是清完的路面
[ 本文章最後由 j122333 於 2009-10-31 15:1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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