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site-admin 於 2015-12-27 18:22 編輯 應機車定檢重要相關規定
基本規定:
依規定新車出廠滿三年即需要接受排氣檢驗。
使用中機車出廠滿三年每年應接受排氣檢驗一次。
排氣定檢之檢驗期限為行車執照之原發照月份前後一月間。
例如:原發照月份為3月之機車,檢驗期限自2月1日起至4月底止。
定期檢驗不合格之機車,應於一個月內修復並申請複驗。
定檢期間:
(1)機車車主可持本局寄發之定檢通知單及行車執照,至本局認可委託之定
檢站辦理定期檢驗。
(2)未接獲定檢通知之車主,仍可持行車執照,至定檢站填寫定檢申請單後接受排氣檢驗。
該在今年200903就該做檢驗了 [/quote]
正確...
因為以我的車是06年出廠及領牌為例,今年已經收到第一次宴排氣通知了
ps.補充說明領牌滿5年重車比照汽車要去監理所"驗車",所以有改車的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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