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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zankuro 於 2009-7-8 12:08 發表 詢問的結果是.. 只要是合法取得的投射式燈具(魚眼)以及HID電氣設備(有發票),有通過檢驗(文件證明),經過合格改裝廠改裝(一樣要發票),就可以去報驗(沒有提到是不是需要"原廠"零件)。 另外其他人說,如果只改HID,不上魚眼...以目前機車用的反射式燈具..燈型100%不會過..
原文由 jones加賀山 於 2009-7-9 13:06 發表 目前看來真的有一國兩制的感覺 至於相關證明是所有有關大燈的裝置都需有ARTC證明 我台北八德監理站是說需裝自動調整裝置跟魚眼燈具證明(機車本身的原廠證明 並非汽車) 版主台中監理站是說不需裝自動調整裝置跟可能只要有汽車原廠魚眼燈具證明
也就是說現在去驗只要攜帶魚眼跟HID的發票就好摟??? 檢驗證明文件需要嗎???可能拿的到嗎???
原文由 騎豬打網球 於 2009-6-24 23:31 發表 你上了魚眼 高度調整好 不刺眼 調杯杯也懶的理你... 再者 不刺眼何來影響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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