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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 謝謝

21#
kanya 2009-3-26 08:18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20 sbl_ddt 的文章

應該說...
台北市開始在"亂"抓...
根本讓台北市變成另一個國家

北縣還不是好好沒事
更不用說到南部

住台北市就是這麼倒楣感恩 謝謝2865
22#
gx025 2009-3-26 08:42 只看這個作者
叫政府訂定一個合法改裝的認證機構好了

只要在市面上賣的全部都檢驗

只要通過就可以賣我們一般的人也可以改

不合法的直接禁止生產

這樣也不會搞到政府A到罰單錢 廠商賺到改裝品的錢 最後倒楣的是花錢又被開單的人

我絕得這樣因該能解決大家的問題

不然說真的我很懷疑政府是不是跟改裝工廠的人有官商勾結

先叫他們做也給他們賣最後再跟你說這不合格我們要抓

這不是很矛盾的一個問題嗎
23#
uvshao 2009-3-26 09:03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sidney1224 於 2009-3-24 18:48 發表
此翹度:大牌中下緣(含以下)理應為正常規範
我自己曾站在後方感受,就算你騎50cc甚至是電動摩托車也不會感受到不舒服。


不會感受到不舒服是你自己的主觀吧
我的原則是. 改你自己的.但是一絲一毫都不要影響到我
但是開單的人員資訊都沒更新
他根本分不出哪個是有檢驗過得
個是被禁止生產的
原文由 asdtw 於 2009-3-24 19:31 發表
不一定要噴臉八
噴到衣服身上 也是一樣
出去繞一圈 回家都是煙味了...


不用人家噴你,出去繞一圈回來也是煙味= =

噴衣服滿難的,除非你車子面板是空的?

原廠管也會噴褲子...穿短褲的話噴腳....要不要叫他拆下來感恩 謝謝1379
原文由 藍藍仔 於 2009-3-25 12:50 發表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章第11條:

三  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所以後方就對了....感恩 謝謝4161


看條例只要掛在後面就好~
可是為何那些改翹牌的會被開大牌不依規定位子懸掛?
他們也是掛在後面阿?好奇怪說?
我想目前的規範可能很明顯的是偏向
排氣口必須水平&下彎

但水平這個還是有矛盾點存在感恩 謝謝9558
如果排氣管角度是45度角以上的呢?
水平還是一樣顏射感恩 謝謝1156

所以還是有討論的空間
加上立委大選快來了
想必一定有人拿來當話題感恩 謝謝1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