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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檢舉亂挖馬路 北市重賞4萬元

来源: gododo 2008-12-30 20:51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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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更新日期:2008/12/27 04:09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台北市道路品質不佳遭民眾詬病已久,台北市政府為落實「路平專案」,確定祭出重賞獎勵民眾檢舉亂挖馬路,由亂挖馬路罰金支應半數給檢舉人,凡檢舉成案者,以最新的裁罰標準,每案賞金至少4萬元,這項辦法最快農曆年後就會實施。


年後上路 來當檢舉達人


台北市政府新工處長吳俊賢坦承,4萬元的檢舉獎金「甚至比一個上班族月薪還高」,市府也預期,檢舉辦法頒布後,恐出現許多失業族變成「馬路小天使」,想成為檢舉達人。


北市路平專案預計以7年為期,全面提昇市區道路品質,馬路一經鉋銑重鋪,管線單位3年內不准開挖,要開挖就要付一筆龐大代價,郝龍斌昨天在主持交通會報時,當場指示加快腳步實施新法,並要求府內單位必須以身作則,一旦府內管線單位違法開挖,從嚴議處。


新工處道路挖掘科表示,新的獎勵要點主要針對沒有申請許可證的挖馬路行為開罰,偷挖馬路即破壞公物,民眾只要發現沒有許可證,即可撥打1999市民熱線,留下聯絡資料及電話,同一檢舉案若有多人舉報,獎金將頒給最先打電話的檢舉人。


新工處科長林昆虎表示,一旦確定成案,從查報到開罰,大約需要1至2週,罰單開出後,會要求受罰單位在20天內繳交罰款,市府會把半數罰款頒給檢舉人,新法實施後,第一個成功檢舉的個案,市府將安排市長親自頒獎。


依照新工處最新訂定的檢舉獎勵要點,一旦缺乏許可證擅自開挖,罰金為8萬元,若無法補辦手續的開挖案件,罰款更高達10萬元。




三年不准挖? 我看三個禮拜就該偷笑了吧.......

常常看到剛鋪好沒多久的路 又挖的長長一條...... 不然就是挖個洞讓人孔蓋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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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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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fer136 2008-12-30 20:54 只看這個作者
為什麼高雄沒有檢舉獎勵制度...

現在停紅燈沒事都會拿手機出來拍爆量屁股燈、超線...

我,住在凱旋門內,紀律栓住了時間;門外的世界,只是茶餘飯後的休閒。
屏東也要= ="

亂七八糟[新聞]檢舉亂挖馬路 北市重賞4萬元5153

怨恨的第三行
我聽見有人叫妳寶貝..
4#
yu丸 2008-12-30 23:00 只看這個作者
新竹也是動不動就挖路
沒幾天 就看到又有施工[新聞]檢舉亂挖馬路 北市重賞4萬元3195
5#
96會長 2008-12-31 00:41 只看這個作者
太爽了...我相信我們的市長...像機準備好了...抓一次...就大改一次...[新聞]檢舉亂挖馬路 北市重賞4萬元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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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shake361 2008-12-31 14:21 只看這個作者
為什麼只有台北市有........台北縣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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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 2008-12-31 14:53 只看這個作者
沒事可以騎車出去逛逛街[新聞]檢舉亂挖馬路 北市重賞4萬元7259
還要帶相機[新聞]檢舉亂挖馬路 北市重賞4萬元9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