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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禁行機車的真正用意

安全的路是給汽車用的不是給機車用的
ex:蘇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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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1-11 22:14
72#
bir74813 2015-11-12 03:06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bir74813 於 2015-11-12 03:12 編輯
xx00715 發表於 2015-11-10 13:06 這才是禁行機車的真正用意5246
本板是誰最喜歡針對族群議題啊

忠孝西路禁行機車後 還是一樣塞....這才是禁行機車的真正用意576
蠻好奇哪時忠孝西路的禁行機車能塗銷掉?四線道目前為止全都禁行機車....


話說 T2哥 你太出名了
出名到讓T2銷量慘淡這才是禁行機車的真正用意5827 只能外銷到國外去

小弟我只是小小的一個網友 所以存在感的確不如T2哥你這臭名遠播的家夥這才是禁行機車的真正用意393

73#
xx00715 2015-11-12 08:21 只看這個作者
bir74813 發表於 2015-11-12 03:06 這才是禁行機車的真正用意6492
忠孝西路禁行機車後 還是一樣塞....
蠻好奇哪時忠孝西路的禁行機車能塗銷掉?四線道目前為止全都禁 ...

我真是受寵若驚啊...這才是禁行機車的真正用意1031

對了請T3哥你不要再刷T3的曝光度了

這台車不論國內外都已經被打趴了

國內開價20萬賣沒幾個月就被23.8萬的R3打趴

現在MT-03快出來只能等著填海

T2賣15萬都已經被嫌貴了

竟然還有人再多花5萬買幾乎一模一樣的車

在板上恐怕是滑天下之大稽啊這才是禁行機車的真正用意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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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1-17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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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1-12 20:13
台灣地區104年9月汽車總數 7,685,664 輛, 機車13,693,156部,
機車的大族群, 卻擁用比汽車小族群還要少的道路面積, 處處受限, 劃滿了禁行機車, 封閉式道路不能使用...
如果這種少量擁有多數資源的邏輯也可以通的話, 台北市, 新北市的年度預算應該最少才對, 澎湖, 金門, 雲林, 台東等縣市應該擁有最多的預算!
但現況不是如此, 只有對機車設限而已, 機車族, 如果不出來抗議, 再來全台的PM2.5空汚, 恐怕也都是機車排放的了!!
本文章最後由 哈榭爾 於 2015-11-19 11:50 編輯

要講禁行機車的真意啊,簡單的判別方法就看造成甚麼效果、誰得利啊,禁行機車是汽機車分流政策的延伸,而汽機車分流宣稱對道路交通安全有正面助益...


  • 用路人自己打成一團,不再追究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中央交通部/地方交通局的責任
  • 創造了需求,於是汽機車分流的相關工程沒有節制的增加
  • 地方政府在汽機車分流政策下,交通規則相關罰單的財政收入增加


用路人的不當駕駛比率偏高,原本該透過確實執法以及有嚇阻效果的罰款維護,而源頭管理應該要做的,確實把關駕駛執照的核發,以及確立取得、持有私人車輛須要支付的成本。在機車這個領域,沒有要求確立駕訓制度,考取駕照流程也是隨便,然後就上路了...,在取得、持有私人車輛的門檻也是根本沒有,不會像日本國要求買車要有車庫或是停車位(要怎麼設計出有綁定的效果這就交給負責人了),雖然台灣的住宅普遍沒有車庫與車位的設計,但可以以此誘因作為促進都市更新的理由之一。而燃料稅與行照這就相當莫名其妙了,燃料是消耗品,用多少繳多少,隨油徵收很難有爭議,隨排氣量固定是安怎;加上議員、立委們似乎關說成習慣,也很難確實執法,罰款嚇阻效果也不夠。


以上請洽,混吃等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中央交通部/地方交通局。


然後道路交通環境亂成一團了,接著懶散的政府官員們要推責任了,汽機車分流跑出來了,雖然那個政策只是單方面壓縮機車道路使用權,同時也嚴重降低機車的道路運輸效率,甚至增加危險,但民眾普遍被唬得一愣一愣的買單了,然後責任就推到用路人頭上了,沒事還可以罵一罵人民不守法,自作虐不可活;接著,充滿藝術性的迷宮式專用道、電流急急棒機車專用道、繞圈圈式側車道、告示牌與標線,各式各樣的工程跑出來了,源源不絕,以億為單位的商機,交通幫的政商複合體怎麼可能會放手;順便提一下,去年,2014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之後,就被拐了2億去修正重陽橋機車專用道引道,雖然確實解決問題的方式是,機車專用道丟著當單車/行人用道路,其他交給雙北市政府合作的大台北地區大眾交通網來消化...。


即便如此,我相信交通運輸管理這個圈子的公務員們只是專業水準不足啦,不然也不會到處貼那種,宣導機慢車靠右行駛的牌子,然後一堆用路人完全沒自覺的,習慣性騎車騎在小客車甚至大型車的視覺死角,然後就被輾成肉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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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1-17 00:16
啊對了,以樓主的那段影片的例子,汽機車分流的笑果,當機車專用道滿載的時候,無法分散流量,而另一個小客車專用的車道完全是閒置狀態,簡單來說,包含專用道的汽機車分流無法有效運用道路空間,夠廢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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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5-11-19 20:21
對的事情,馬上就執行,不要再等待幾個月,可以多挽救一些寶貴的生命。政府行動力要加快。要愛民如子,而不是麻木不仁。
40萬元的汽車和400萬元的汽車停在同一個停車場,每小時收的錢都是一樣的。為什麼兩輪的摩托車要因排氣量來差別收費對待呢?兩輪的機車佔用的空間都是差不多的。
摩托車是城市裡比汽車友善的工具,要改善交通,請提高交通工具的有效實用性,放寬規定,比如150CC以上摩托車可以上快速道路,紅牌能上高速公路,就會有許多騎士願意騎車通勤,在不用載人的時候,現在的情況是政府把大型摩托車定位為奢侈品,不讓它實用,硬讓它停車不便。
連接台北市與新北市的幾座大橋,250以下的機車只能走機車專用道,騎士都知道引道狹窄,每天都有擦撞事故,每個月都有重大傷亡事故,改革之道就是50CC以上的摩托車都改走和汽車一樣的車道,原本的機車專用道留給腳踏車和50CC以下的機動車通行。 呼籲成立政黨,與會害死人的不良交通規定抗爭,比如摩托車禁行內側車道,比如外國之福祉車無法直接進口領牌,政黨成立目的是要創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而不是繼續忍受目前的法規搞族群對立,搞分化。
解決大摩托車族群被不合理的對待,就是起來反抗這些錯誤的規定,這是製造問題,製造對立的規定,.這些荒謬的規定並不是立法委員訂定通過的法律,而只是交通部路政司裡面的幾位公務員制定出來的; 他們不騎摩托車,不知道全世界只有台灣規定大摩托車必須停汽車格,他們不知道摩托車停汽車格很容易被汽車A到而倒車,而倒車的撞擊之損害是遠大於大摩托車停於機車格的外殼之磨損,那只是油漆烤漆的損傷,倒車是破方向燈、斷拉桿、油箱凹損、手把歪掉,這幾個公務員憑什麼制訂這樣荒謬的停車規定來戕害人民的財產權?
為什麼騎摩托車要付出高額的停車費用,不是國情不同,是交通部的路政司的公務員和其他國家不同,沒眼界、沒智慧。 人民應有的權利從來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都是先賢先烈先進犧牲奮鬥爭取來的,在此請有志之士一起成立交通安全人民幸福黨,爭取交通法規能立即與日本同步,大幅鬆綁廢除不當的管制,讓更安全的三輪車(現在的法規,技術性障礙讓它們無法普及,葉前部長匡時下台後,交通安全的改革與開放就停滯了)、福祉車、先進汽機車產品都能即刻造福台灣人民,ARTC應被檢討,人民才能行的安全。
很多婦女,老弱需要3輪4輪摩托車,小汽車(日本的K car,不超過660cc的排氣量 )日本人只需要花二十多萬台幣就能有1輛安全的四輪全新汽車,面積只有日本十分之一的台灣卻是滿街大排氣量汽車。
說到1個汽車格可以停多台大摩托車,但是每台摩托車都要付出與汽車一樣的停車費,這公平嗎?合理嗎?一台摩托車只佔了五分之一的汽車停車面積,卻要付一樣的費用,同時有同行的5台摩托車停1格停車位,等於付了5倍於汽車的停車費,正確的規定應該是佔多少面積,付多少錢,不分排氣量,只要停得下就能停機車停車格。 等待是不會等來騎士的春天的,交通安全需要劃時代的革命。 台灣市面上的小汽車之車長,從3.6米到5.2米都有,車長差距足足有1.6米,但是它們都可以停在汽車停車格,而全台灣的汽車停車格並無統一大小。
為什麼特別針對摩托車要規定黃紅牌摩托車只能停汽車格,這是荒謬至極的規定,怠惰的路政司、盲目的某些縣市停車管理機關因循不思解決問題。
汽車在台北有多難停車是眾所周知的,居然還要摩托車去搶這稀少的汽車停車位,這規定不是法律,是百分百的技術性障礙,就是故意不讓摩托車普及。
人民不管收入是2萬2還是12萬2,都有權力選擇摩托車做為其通勤的工具,不是只有有錢人才能玩大摩托車。錯誤的政策造成了族群的對立,人民有權抗議、有權反對。
新政府即將上台,讓我們拭目以待,監督其改革,若其依然蕭規曹隨,請一起組織政黨。目的是為了更便利的生活,更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