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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a010054 於 2007-5-13 19:52 發表 PO在這邊 沒人裡吧...
原文由 lee510724 於 2007-5-13 20:49 發表 眼睛看清楚一點= = 他已經移動了...
原文由 bioforgeka 於 2007-5-14 09:37 發表 請注意一下網路禮儀唷 文章是PO在「適當的地方」 而不是發在「人多的地方」 樓主發這篇文到底是要「討論防盜措施」 還是要「召告天下避震器被偷了」? 看文.回文是「權利」不是「義務」 切入正題... 雙槍的都很好偷... 只要不是防盜螺絲都很好偷... PS.現在開始回樓主文的都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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