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沒事就好~其餘的釐清肇事責任能爭取就爭取~
不過改裝品部分爭議就粉大了喔~
像我小舅子3個月前下雨天就撞到一部違規迴轉的汽車~從機車優先道沒打方向燈左切入禁行機車道~左前保險桿的角剛好沒越過"虛"黃線~我小舅子被他突如其來的回轉被逼入汽車道~最後撞上對方的左前葉子板~機車順勢被彈到對向車道~人沒啥大礙~一些小擦傷~勁戰就比較慘~前面車殼全毀~三角架~R牌前叉~碟盤~B牌卡鉗跟版大一樣擦傷~左側塑膠殼破損~椅墊被彈開~車廂內的頻果NB摔壞~報警處理~當警察一到對方惡人先告狀說我小舅子逆向行駛撞到他的車~我們一句話都沒說~警察先畫線拍照然後回警局作筆錄"泡茶聊聊"看要私下和解還是上法院~當時警察跟我們所有人解釋上法院是汽車比較不利~不過警員的看法不等於法院的判定~讓我們參考一下看要不要私下了結這事情~對方說算他倒楣賠5000 挖勒怎麼可能了 ~於是當時還沒想到骨架~我們找了車行來估價就已經估了快1.8萬的修車費~對方說我們找的灌水~於是他走路出去找車行來估~還越估越高~2萬~2.5萬(因為車行的人一到警局~我就跟他說要一模一樣 )最後跟對方要求3萬了事和解書寫一寫~搞了一下午最後談判破裂~上法院~財損部份列清單要求共10萬(包含NB摔壞~精神賠償)
第1次(對方ggyy)法官以改裝部品報價不符原廠車輛出場規定駁回重擬估算再審
第2次(對方還是ggyy這次還找了個更嘴賤的傢伙)我們這次把車拆了發現骨架也歪了~一起以原廠材料報價8萬(包含NB摔壞~精神賠償)求償附照片 (對方還想如法炮製一直煩法官而且是還不同一個法官)
嘴賤的傢伙終於惹火法官~最後以肇事責任釐清~全數賠償原告~限期三十天定讞被告不得上訴
最後從書記官那領一張執行令~對方還真的拖了快一個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