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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警察的態度

回覆 #5 大內總管 的文章

我拒絕這個理論
請問"直行車先行"這條交通法規你應該知道吧!!!
在交通上衝著"直行車先行"這句話
久很明確的~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句話是在開庭才會出現的
打死不能接受這句話~聰明一點~
這句話是幫助違規那方肇事者的話...
樓主一點錯都沒有!!!
只差在隨意的簽了和解書是唯一錯誤的地方!!!
===================
若你堅持"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理論
那祈求千萬別發生行車事故
因為依你的觀念~
一發生車禍兩方都有錯!!!
沒有誰是對的誰是錯的.....
===================
建議不要接受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種問題發生在自己的問話上
承認的話你就等於推自己入坑...等於自己承認有錯!!!

[ 本文最後由 jayrock719 於 2008-7-14 18:28 編輯 ]
12#
agtr35 2008-7-14 19:58 只看這個作者
和解書簽了...就不能反悔了...
除非你當時有錄音錄影,證實他們有誘導你&脅迫你
不得已之下只好先簽,事後好像可以反悔...不過要走法律途徑

跟條杯出車禍....很麻煩,很多都會偏袒自己人,所以...請看下方連結那篇
請把裡面的電話記下來吧
依照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4219號判例

汽車駕駛人雖可信賴其他參與交通之對方亦能遵守交通規則,同時為必要
之注意,謹慎採取適當之行動,而對於不可知之對方違規行為並無預防之
義務,然因對於違規行為所導致之危險,若屬已可預見,且依法律、契約
、習慣、法理及日常生活經驗等,在不超越社會相當性之範圍應有注意之
義務者,自仍有以一定之行為避免結果發生之義務。
因此,關於他人之違
規事實已極明顯,同時有充足之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以避免發生交通事
故之結果時,即不得以信賴他方定能遵守交通規則為由,以免除自己之責
任。

我想這位朋友自己也有提到.他自己早就看到了吧
中國古拳法最高奧義   魚翔拳
欲學此拳.必先崩潰
魚翔拳最終式:一崩天下白
最終召喚獸:魚添獸

亂我魚天父子者,視崩潰狀,必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