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來是要把老婆小孩丟在家
自己去爭路權.....
老婆又超愛重機, 超愛看車...
超難得一次可以看上千台.....
但是..褓母假日又沒上班....只好做了一件我還沒做過的事
就是....把小孩子"夾"過去.......於是...今天這兩位
我生命中最美麗的兩位女車友就跟我一起爭路權...
也算是全家一起出遊.....
此時...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都在這裡爭路權了
這時候真的覺得....人生最美好的事情就是跟自己喜歡的人最喜歡做的事...
相信今天很多人都有這樣的體會
後記1: 但是有點失策... WHY? ....因為小孩子好像有點 "打到驚"
因為拉轉和喇叭聲時在是太雄偉啦!!
當然也希望這是最後一次爭路權了....
下次就是在快速道路見囉~
後記2: 我老婆超喜歡魚太太的車....
只是他問我說, 為何 FZR 可以掛黃牌..
我告訴她那是 CBR400 , 本田的...
如果其著那個車停下來, 拔下安全帽一定超酷的啦!!
沒錯!! 我老婆最近可能就要去考照囉.......
後記3: 今天最爽的事!! => 就是沒有下雨啦!!
補述路權消息:
550以上-------->可直接左轉、走快車道、上快速道路、兩年後上高速公路。(但要掛兩面牌)
250~549------->不可直接左轉、可走快車道、上快速道路、兩年後不可上高速公路。 (但不用掛兩面牌)
[ 本文最後由 JogNien 於 2007-4-16 12:04 編輯 ]
本文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7-9-29 09:4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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