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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偷車文章一直看到..我覺得..

来源: fireemble 2008-5-25 22:33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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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東西的刑責太輕
如果嫌犯符合三要件:一、有意圖;二、將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據為己有;三、趁別人沒有注意到等情況,就符合本罪。

至於刑罰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才五年以下...500元以下罰金

誰會怕

18歲以上 應該也要10年以上

18歲以下減輕刑責

罰金要*100倍吧

個人財產..做的要死要活 才取得的,小偷卻為了自己的利益偷走,真的很可惡

可能10年拼來的,他10秒就有了



別再喊窮當藉口..在窮的人也不該笨到去犯罪..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政府還是會幫忙的

不知道大家覺得 台灣刑責太輕..犯罪率根本沒有下降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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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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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eQ 2008-5-25 22:43 只看這個作者
我也覺得應該要罰重一點

現在的機車價格

大約是一般百姓兩個月的薪水了

結果就這樣三兩下被偷走最近偷車文章一直看到..我覺得..8658

最好也可以增加警察的可見度

這樣應該可以多少降低犯罪意圖吧
3#
h955223 2008-5-25 23:01 只看這個作者
恩恩...

同意

偷竊的罰款和免錢飯的期限要多一點!!

有個商店不是就有貼...

偷竊  罰原價20倍
如果能變更刑罰

小偷第一次被抓   剁左手
       第二次被抓   剁右手
       第三次被抓表示沒有救,直接槍斃    最近偷車文章一直看到..我覺得..6252
這樣台灣不久就能"夜不閉戶"最近偷車文章一直看到..我覺得..3234
5#
bsm 2008-5-26 00:37 只看這個作者
會有這些罰責最主要是要讓那些想犯法的人有一些戒心,但罰責太輕反而沒效果,我比較贊成像新加坡的方法"鞭刑"這樣他們才會真的怕到不會去犯法,甚至不敢想
小弟的建議是不用砍手腳(這太嚴重了,只有阿拉伯地區才有的處罰~太不人道了)

鞭刑是不錯的選擇照三餐鞭打 最近偷車文章一直看到..我覺得..8216
吃飯前鞭打50下(拘役多少天就照三餐鞭打)最近偷車文章一直看到..我覺得..6624
7#
冰少 2008-5-27 23:55 只看這個作者
等政府注意到這塊
還不如買個好一點的鎖...
裝個警報器...警報沒解除 電門發動 斷電...
除非人家真的注意你的車很久決心用小發財來幹走
不然失竊率真的會下降多很多...

畢竟咱們的馬政府還有經濟要拼(現在都被罵濫了)
兩岸也要顧...
X扁兄的機密文件...

等他注意這一塊... 民國都已經1XX年了最近偷車文章一直看到..我覺得..1155
8#
ktk_ace 2008-5-28 00:23 只看這個作者
提供新加坡法律來給大家看看

被發現罰偷竊物20倍罰金.

如果是 60k 的機車...

就是1200k nt 的罰金.

付不出來...很像是打屁股加坐牢2-5年最近偷車文章一直看到..我覺得..2658


可是我家的腳踏車還是被偷了2-3台...最近偷車文章一直看到..我覺得..6264

回覆 #3 h955223 的文章

記得沒錯..那20倍是沒用的!!

以前新聞有說過!!

回樓主

罰的輕..還有抓不甚抓..都是原因= =

應該要用極刑懲罰才有效..

用真空來殺人..然後讓後面的死刑犯看著正被真空殺人的影片

還有大眾看看..這樣應該比較HIGH
玩車≠飆車.兩者別混為一談.良好玩車.改車風氣.從你我做起!   

為永遠的車手加藤大治郎.阿部典史默哀一輩子!

跑跑颶風賽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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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6 diken0955 的文章

鞭刑好~
話說新加坡也是鞭刑~
法律在不嚴一點
治安永遠都好不了~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我不為己,愧對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