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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台中的調杯很關心民眾喔~

来源: soulsiegfried 2008-3-3 00:03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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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台中的巡邏員警可能太閒了~

小弟的小G改上碳纖回壓管
安靜又不怎麼燙~(碳纖維算不算防燙蓋?最近台中的調杯很關心民眾喔~8924 )
還是被刁難
遇到小弟就很熱情的檔下小弟來開單最近台中的調杯很關心民眾喔~6058
寫了以下內容

排""管擅自變更未向監理站驗車
最近台中的調杯很關心民眾喔~3084
這條是啥?
條子杯杯開單時還要問同事怎麼寫?
警察的國文素質變差了嗎?最近台中的調杯很關心民眾喔~1923

最近有改管的大大們~遇到條杯就逃快一點吧~最近台中的調杯很關心民眾喔~4782
小弟是在河南路散步龜行才被關心的

小弟在好氣又好笑之餘~PO出來的文語病多多~
現在已修改了~傷到眼的大大們請多包含

[ 本文最後由 soulsiegfried 於 2008-3-3 20: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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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浪漫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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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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唷         排氣管會抓了喔


記得去年,我還特地去向市警局陳情有關於改車的問題,交通隊的隊長還請我吃飯...那時候他翻交通法規出來給我看說:改排氣管,沒有危害到行車安全,所以沒辦法罰

沒想到現在開始罰了@@

爽爽,盡量抓,我支持你啊警察先生!  沒事喜歡改那種吵死人的爛管、爛缸的人,就是錢太多不知道往哪花,那種人就是給他罰到傾家蕩產就對哩       最好是每個路口都站一個警察,沿路給他罰到「棄車」



看罰單上,地址就在我家樓下的路口耶..河南路和公益路,哈哈! 這個路口,惠文國小對面有時會站條子,對街的大樓那邊也會。

這個路口績效極佳,隨便抓都抓到一堆紅燈右轉(自小客車、大貨車、機車全部都有)、未兩段式左轉...  每天我都在樓上看到笑翻肚皮  XDXD



還有啊,你車牌號碼都不用馬賽克的..

[ 本文最後由 77012904 於 2008-3-3 01:47 編輯 ]
第16條第1項第2款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並應責令改正。

可以去監理站驗,或申訴看看....
因為那個條例,應該是不能這麼罰你才對


因為你的排氣管沒有損壞不予修復或消音器不全,而改排氣管也沒有影響你的行車安全...
不過講是這麼講,台灣的社會風氣.....跟警察的素質......
反正看到警察沒事就不別靠過去了,不過該停也是要停喔....
別真的傻傻的跑,到時候追到又多一條罪名...

轉貼

主旨:關於汽車排氣管、消音器經換(改)裝或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者,究應移由環保機關處理,抑或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舉發處罰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九十年九月十二日北市交三字第九0二三六八一四00號函。
二、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有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應就其違反行為簡要「明確記載」於通知單違規事實欄內,故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員警應在其能明確認定違規事實後,方予以舉發,而非憑憶測舉發,本案汽機車排氣管、消音器不全或損壞者,
由員警在違規現場予以認定處理,應無窒礙,
故本部九十年五月九日交路九十字第00四八二九號函九十年四月三十日「研商車輛變更檢驗相關事宜」會議,
方有紀錄七研商結論(二)共識,即有等情事之違規,由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處罰,
但對於經換(改)裝或增、減、變更原有規格所產生噪音者等,非有儀器設備無法認定,當於經環保機關檢測後,
方得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裁處。 三、故本案請貴局協調貴府警察局,爾後對於汽機車排氣管之舉發,
請其以違規事實明確者(如排氣管、消音器不全或損壞等),列為稽查取締之重點,依上開條例規定舉發處罰。
對於疑似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者,其處理權責在於環保機關,相關執法問題,宜請協商貴府環保局主政研處。
(交通部90.10.25. 交路九十字第0一一三三八號函)

也就是說:
排氣管除了不全或損壞可以當場開單,排氣管其他部分不行。
值勤員警以違規事實明確"排氣管損壞、排氣管不全"才能開單!
沒有所謂裝非原廠規格之排氣管的違規,警員質疑吵?
對於疑似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者,其處理權責在於環保機關!
員警質疑改裝排氣管噪音過大,要環保機關用儀器認定才能裁定,且開單也是環保機關才行!
請環保機關鑑定,再怎麼說也輪不到條伯伯開單!

不過樓主的排氣管沒有防燙蓋
可以涉及到"排氣管不全"
員警理當可以開你單
5#
max362 2008-3-3 09:39 只看這個作者
只要改裝排氣管有防燙蓋...
音量在標準內....員警都不能開單
被開可以去申訴......只是很麻煩

職 業 貼 表~~~
但是通常...
我只是說"通常"
一般人車上改裝品應該不會只有排氣管
所以...
若員警真的要開單
應該還是容易抓到小辮子...
所以還是自求多福為妙...最近台中的調杯很關心民眾喔~3564
Take It or Leave It
排氣管的問題不是已經很久了嗎??

上全國法規資料庫就可以找的到..(多餘的部分刪除)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 96 年 07 月 04 日 修正)
第3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
    、獸力行駛之車輛。


第16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
    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三、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
四、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
    、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所以改喇叭的也要小心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第五款除應依最高
額處罰外,該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開的理由應該是排氣管不全,排氣管沒有防燙蓋有可能灼傷他人,警察才不管你是不是Carbon材質排氣管,畢竟改的Carbon管既非原廠,又沒有額外的"防燙蓋",他才不管你Carbon管燙不燙的問題咧,剩下的噪音、空污問題應該是給環保局人員去裁定。
PM的請輕聲細語...有話慢慢講...感謝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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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 soulsiegfried 的文章

你的文 真的很難給他看懂..最近台中的調杯很關心民眾喔~1630
繳納完罰款後,
可能還要再花錢花時間驗車呢!

對了,樓主的身分證字號也太清楚了吧!最近台中的調杯很關心民眾喔~8522
改裝物品:扁蝸牛    美化排氣管     美化車身 ←站內連結
16條不用驗車
應該是900塊而已
看你要繳一繳消錢花災
還是不爽去給他申訴
只要沒有被拍照 還有你懂得"怎麼寫"申訴~一定過最近台中的調杯很關心民眾喔~2718
排氣管是屬於"可自行變更不需經過監理站審驗合格"

[ 本文最後由 蚊子0.0 於 2008-3-3 19:4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