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聞? 這年頭新聞能信?
新聞說九把刀要告 結果人家有要告嗎?
變造車體? 哪一條?道交處罰條例十六條?
十六條罰900-1800 不用驗車
一般小弟都是建議繳掉就算了 沒多少 花錢消災
還是十八條
現在竟然還有警察敢用十八條去開排氣管?
被申訴的不夠嗎?
機器腳踏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一、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
入裝置設備。
二、車身設備: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
既然排氣管不屬於不得變更的規範
且 除了HID.身心障礙特製機車之外
都是屬於"得不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變更(或改裝、加裝)後應符合規定,並列為檢驗項目。"
懶的再打 #35我已經說的清清楚楚
記住 不要人云亦云道聽塗說
"欸~聽說誰誰誰排氣管被開六千耶"
"是喔(暗自決定明天要告訴誰誰誰)"
不懂法 又愛改 被罰又不懂的申訴 那就是活該
我就是屬於 愛改 又不爽被罰 要開我可以 我一定申訴
抓準漏洞 一定免罰~輕鬆愉快
[ 本文最後由 蚊子0.0 於 2008-3-2 21:19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