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台北市開車、騎車的用路人注意啦!依照北市政府交通局近日推動之《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已於 12 日在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完成審查。新制將大幅縮短久停車輛處理流程,預計待議會二、三讀通過後,於 2026 年初正式實施。北市久停車輛管理新制預計 2026 年初上路,屆時無論繳費與否,同一車格久停 10 日貼單、15 日即拖吊。
- 現在制度:停放 30 天貼單通知 + 15 天未移置才拖吊(30+15)
- 新法制度:停放 10 天貼單通知 + 5 天未移置即拖吊(10+5)
- 小客車移置費由現行 900 元調整為新臺幣 1,500 元
北市交通局提到,之所以會有這樣的修法最大的原因乃北市每年因久停車輛拖吊處理所衍生的成本,約需市庫額外負擔 3,000 萬至 4,000 萬元。停管處指出,拖吊小客車的實際成本約為 1,300 元,現行費率僅 900 元,差額長期由市府吸收間接形成財政負擔,因此有必要調整相關費率,以反映實際營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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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相較現行「停滿 30 日始認定久停、貼單後需再等 15 日方得拖吊」之規定,將改為「10 日貼單、再 5 日可拖吊」,處理流程更為簡化且時效提升。 此外,針對外界關切車輛可能轉移至校園及機關停車場久停之疑慮,法規會亦作成附帶決議,要求各機關及學校檢討久停車輛管理機制並送法規會審查。
雖然該法案目前尚未生效,不過從整體法規調整的原因、實行方向來看應該是勢在必行了。
未來台北市若有長期停放車輛需求的用路人可要多加注意相關規範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