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轉貼]北市比特犬咬人 動保處證實合法飼養 飼主罰金曝光

来源: omen 2025-3-9 00:32 只看這個作者 只看大圖 |閱讀模式
12 4383
[轉貼]北市比特犬咬人 動保處證實合法飼養 飼主罰金曝光8502
古有關門放狗 今有開窗跳狗

台北市文山區7日發生比特犬隨機攻擊騎士的離譜案件,一名正在停等紅燈的騎士,突然遭車內跳出的比特犬狠咬,騎士大腿慘被咬出一處嚴重撕裂傷,所幸送醫後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前往處理,目前騎士尚未提告,警方也已通知北市動保處進行調查,由於目前比特犬屬禁養犬隻,不過這名飼主已於修法後登記列管,因此不會受罰,但犬隻傷人部分,將待飼主到案陳述,才會判斷該以北市自治條例或動保法開罰,不過兩法的罰金最高竟相差75倍。

事發在7日上午8時許,徐姓飼主駕車行經萬美街二段停等紅燈,當時一名60歲機車騎士,正好停在該車旁,不過該車後車窗並未關上,突然間徐男飼養的比特犬像發瘋似的跳出窗外,朝該騎士狂啃猛咬,騎士為了掙脫不慎失去平衡倒地。

徐姓飼主見狀後趕緊跳下車阻止愛犬啃咬,但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順利將騎士從惡犬嘴下救出,也引來不少用路人側目,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協助將騎士送醫,幸好騎士命大僅大腿有一處撕裂傷,警方隨即抄錄雙方資料並通報動保處到場處理。

不少家長經常會騎車帶小孩上學,幸好這次比特犬攻擊的為成年人,倘若今天比特犬攻擊的是正由家長載送到幼兒園上課的小朋友,後果恐怕不堪設想。

目前騎士尚未提出告訴,不過由於比特犬早在111年間就遭列為禁止飼養犬隻,徐姓飼主已登記列管,依動保法第26條規定,若未登記列管,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動保法規定,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未依規定牽引和設置保護措施,可依動保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但因北市也有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罰則僅2千到1萬元,與動保法有最大有75倍之差,動保處表示,將待飼主來陳述後才能決定開罰金額

*完整報導請至 東森新聞

事件完整過程



還有後續...
比特犬2度咬傷騎士 動保處更裁「改重罰20萬」維持沒入犬隻

60歲徐姓男子飼養的比特犬Lucky分別在6日、17日開窗跳車咬傷人,台北市動保處17日晚間7點宣布開罰徐男14萬元並沒入犬隻。不過,動保處17日晚間10點重新檢討裁處金額後,針對2起事件分別改以5萬元及15萬元,總共開罰20萬元,並維持沒入犬隻。

動保處17日晚間8點多發布表示,比特犬6日發生咬人事件後,動保處隨即約談徐姓飼主說明,徐男聲稱犬隻因誤觸車窗按鍵,才釀成跳窗傷人情形,並承諾如攜犬隻於車上也會使用寵物口罩,並妥善管理犬隻,避免類似情形發生,不料17日竟再次發生比特犬跳窗並咬人事件。

動保處17日再次約談徐男,徐男聲稱在前次事件發生後已有將犬隻綁在車上,但犬隻過於激動掙脫頸圈,才又造成跳窗傷人,對於徐男管領比特犬方式不當而再次違規傷人,動保處認為徐男無法妥善管理犬隻,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7條及第32條規定裁處罰鍰,針對2案分別裁處5萬元、9萬元並沒入犬隻。

不過,動保處17日晚間10點再度發布聲明,針對比特犬咬傷騎士事件,經重新檢視裁罰結果後,除了原定沒入犬隻外,決定重新檢討裁處金額,考量後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7條及第32條規定,針對第一次咬人事件開罰5萬元,第二次則處以單次最高罰鍰15萬元,並維持沒入犬隻


本文章最後由 omen 於 2025-3-17 23:48 編輯

參與人數 1紅利點數 +5 收起 理由
艾立 + 5 我只愛小狗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紅利點數 +5

收藏
收藏0

網友回覆12

跳到指定樓層
看了半天根本還沒開罰,記者就只是把新聞重抄一遍再加上法條=新的新聞
「比特犬」與「比特幣」一樣的兇猛,
只是最近「比特幣」變得烙賽.[轉貼]北市比特犬咬人 動保處證實合法飼養 飼主罰金曝光2658
不論兩輪、四輪,就是要落實「出手排(乘用車)我就買」,唯一(只區分白牌純檔車、紅黃牌純檔車、四輪純手排)日常代步通勤用。
"動保處表示,將待飼主來陳述後才能決定開罰金額。"
這是不來陳述就不開罰的意思嗎?

犬隻咬傷人,飼主或餵食人(傳說中的善心人士)除了民事外,也應該要負起刑事責任。
他開門那瞬間就是風險
除非先綁繩再開門
如果意外車禍呢? 根本沒時間綁
6#
jameschan8317 2025-3-9 20:46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車窗關緊緊的,不知道為何突然開窗
所以說了又像沒說依樣
所以沒有後續的就是沒事,車主繼續養狗,歌照唱,舞照跳
9#
kasiwa 2025-3-9 23:54 只看這個作者
簡單說 有點各說各的
但飼主沒有綁好是事實 ...
這種攻擊性這麼強的狗,飼主除了開罰以外狗狗應該也要安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