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常走的道路被劃禁行機車. 和2段左轉.所以一直在寫市長信箱希望改回來.
因為那個路口要2段左轉,行駛路線會變的很奇怪.
所以從劃禁行機車後,我沒有走過這條路了.
但交通局只會用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回復.
我想問一下有沒有人有申述這種案件有成功過的.
另外有沒有一樣住新店區安坑的人,可以一起寫市長信箱.
案件主旨: 消禁行機車和2段左轉
案件內容:
你好 2/14 新店區安康路一段,最後段(二段向一段方向)被畫了禁行機車. 和2段左轉.. 我想要申請取消這條禁行機車和2段左轉.回復原狀.
權責機關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反映本市新店區安康路2段/安和路(往安康路1段方向)禁行機車及機慢車待轉問題案,經本局檢視該路口安康路2段(往安康路1段方向)為3車道配置,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機慢車需行駛於外2車道,且該路口已設置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及內側車道劃設禁行機車標字,以管制機慢車行駛動線,仍請用路人依標誌標線行駛,以維通行安全。
感謝您特地來信,如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亦請您多多賜教。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承辦單位:交通管制工程科 |
新店區安康路2段/安和路(往安康路1段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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