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高齡化的社會趨勢,日本政府很早就針對型的安全進行通盤考量,於近日公佈了一項新政策,那就是從 2021 年開始,在日本銷售的乘用車、輕自動車等都必須強制配備 AEB 自動煞車輔助系統,並且要滿足國際標準的性能要求,例如可以偵測行人等
而現行販售未搭載此一配備的車款將可以販售至 2025 年 12 月為止,細節檢測規範與條文將會參考歐盟、北美地區安全機構的法規要求,預計於 2020 年 1 月提出。
而未來日本政府要求國內車廠都必須要符合下列國際規範才能上市: - 40 km / h的速度行駛時,偵測到前方靜止汽車能夠立即減速(煞停)。
- 60 km/h 的速度行駛時,偵測到前方以 20 km/h 的速度向前行駛的汽車可以立即減速。(車輛快速減速)
- 30km/h 時速行駛時,偵測到前方以 5km/h 時速通過的行人能夠停下來。(行人防護)
對比原先日本運輸省要求的自動煞車性能認證系統,僅有前方車輛的主動煞停性能,並且當其以50 km / h的速度行駛時,偵測到前方靜止的車輛時能夠停下來,抑或是能夠減速到 20km/h 來降低撞擊傷害。
可以發現偵測前方靜止車輛的作動域比起國際標準高出 10km/h,但整體來說還是較為寬鬆,因此日本政府在今年初就與歐盟與北美地區的法規認證單位進行開會與討論,最後達成上述共識。
看到日本政府如此細心,但台灣政府目前僅有針對中重型商用車,自 2019 年起出廠的新型式車款必須搭載 ;而在 2021 年時,全部的中重型商用車皆須搭載,乘用車部分還是處於進度0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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