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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走行於斑馬線或人行道 當心遭罰 600 元

以前流行的時候,一堆人在騎腳踏車。但是現在呢!
謝謝大大的分享
嘿嘿嘿!!!哪有可能?
坦白說:騎單車在一般道路簡直是玩命><"
只有當自己是行人才是保平安的王道!!
騎車享受駕馭的快感
給我檔車其餘免談
感謝大大的分享
15#
安可 2019-7-31 22:02 只看這個作者
除非當場違規被攔
不然效果有限...
BREMBO對四 MOS220mm浪花碟 DNM MU-RC FOR GSR125-360 mm
因此也不能像行人一樣走在斑馬線上及人行道,違者恐吞 300 元至 600 元的罰款。


我才不信!
六張黎捷運站週邊,哪輛公用自行車不是騎人行道
交警也沒在管
屁蛋法規,我才ˋ不信警員會開單
會的話也就只有幾個做秀熱門點,給新聞媒體拍一拍

台灣警察就只有在人民CALL IN 後才會執行該有作為
要不然在眼前發生的 [視而不見]的啦

光是快慢車道都分不出來的[警察],和十項全能保全也沒啥兩樣

給個讚

那邊的人行道有標示行人/自行車共用。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9-8-2 15:29
無聊的法律
下去領私菸吧
一堆爛綠蛆
人在江湖飄  哪能不挨刀
這裡不能騎,那裏不安全,單車真可憐.自行車走行於斑馬線或人行道 當心遭罰 600 元3958
阿彌陀佛
沒車牌不好抓,警察應該也不大想抓吧
都罰一罰吧~~~~為了自己的方便.....人性的落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