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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車王別怕! 可要求車商退車! 經濟部推動新版買賣契約

這規則好阿~為消費者著想
汽車公司不要只顧著賺錢
從沒搖過35以上....
這個方式不錯 希望不是說說而已
本來就要這樣,誰願意花一大堆錢買一台新車回去修理的。
這法令不錯~
只是為什麼機車就沒有= =
為什麼是四次,兩次還不夠嗎?買到車王別怕! 可要求車商退車! 經濟部推動新版買賣契約9473
小弟覺得 如果! 真的正是實施 這政策 那就太好了 辦買到車王的車主真的很火
我覺得那些廢物的偷車賊可能連狗還不如 因為真的滿低能的 不靠自己的錢賺只會 偷別人的車這種人我覺得最廢物 可能連狗也不如  
有了這個條款,車主就不會求償無門買到車王別怕! 可要求車商退車! 經濟部推動新版買賣契約7929
非常重要的一個修法 推!


目前經濟部預告的新版新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中, 新車在180天內, 或者行駛12000公里內, 以先到為準, 若因相同的瑕疵維修四次以上還修不好, 或者累積無法使用達到30天以上, 就可以要求車商更換同型, 等值新車或者解除契約。

如果修好幾次都壞不同地方也能算嗎?

還是算在累積無法使30天以上
本文最後由 lin18140636 於 2019-7-4 10:46 編輯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車商一定會想辦法的 畢竟誰想賠錢
我覺得這個政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