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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沒入銷毀 同車連坐罰 7/1起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罰則提高

交通部是還沒有喝就在醉了嗎? 車如果是租來.偷來的, 也要廢了他嗎?

人犯錯、車頂罪, 果然是高人想出高人的方法車輛沒入銷毀 同車連坐罰 7/1起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罰則提高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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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6110 2019-6-8 23:29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沒入車輛??撞的爛爛的剛好省去維修?!
還行!就看到時執行力度怎麼樣.法源有了.但是還要看執行的人抓不抓.頂不頂得住關說壓力.不過總是起了個好頭.支持!車輛沒入銷毀 同車連坐罰 7/1起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罰則提高7867
酒駕吊消駕照,沒有用。在台灣無照開車,只是罰錢,無照與肇責無關!一碼歸一碼。

在日本、美國等國家,無照連開車上路的資格都沒有,無照肇事先關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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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9-6-12 09:39
這樣改法有比較較好一點但是效果應該不大
沒有判重刑的話,再犯的機率還是很高
xboy200 發表於 2019-6-8 22:13
要重傷跟死亡才會直接報廢車輛,只能說為德不足!
就像樓上的網友說的,你罰他再多錢有什麼用?就算罰到 ...

這種的銷毀,應該是類似刑事犯罪上的犯罪工具,所以國家可以強制沒入並對其被沒入的財產做處分

若單就違反行政規定就沒收銷毀,則有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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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酒駕至死傷,一年僅佔所有交通違規死傷人數的1成而已; 其餘9成的,不知道甚麼時候才要修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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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發表於 2019-6-13 19:15
這要看怎麼解讀了 被臨檢確定酒駕直接報廢車輛是否違反憲法財產權,其實就算是,那也要過大法官那關,而且我相信九成以上的民眾是會贊同的! 其實解套方式也不是沒有!例如直接把酒駕行為列進刑法法條,如此一來,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9-6-9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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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招了!這9成就是路上的不定時炸彈!誰碰到誰倒楣…  發表於 2019-6-9 22:00
遊覽車=龜孫子=龜兒子=移動路障
希望遊覽車在台灣本島可以永遠消失.
比奇堡 海綿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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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本沒用~
要鞭刑、死刑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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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薦整本交通法唯一死刑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9-6-13 19:16
直接法拍不是能增加國庫收入嗎?
銷毀不能改變什麼只是多增加廢車而已。
可是罰則還是太低
喝酒的還是照開
人在江湖飄  哪能不挨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