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在世界各國、各州,都有其針對經典老爺車所訂定的各種法規,
例如美國的馬里蘭州定義為20年或更老的經典車輛,並且“不得變更其原始設計”
而西弗吉尼亞州則是定義為至少25年的汽車有資格獲得“經典”老車的車牌。
而和我們較為鄰近的
新加坡則是35年。就可以定義為經典老爺車。
最後也請政府多多的參考其他國家的法案,而不是這樣一昧的完全消滅二行程車輛,
的確,如果是沒在保養的婆媽買菜車,那還是趁早的換購新車吧!
但如果是有能力並且有心去維護這些經典老車的人,是不應該去打壓他們的,
因為這不只是輛交通工具而已,這所代表的是一種文化的傳承、時代的記憶。
就像那些老房子拆掉就沒了,而這些老車少一輛是一輛,好好地保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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