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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門殺人防範方法

亂開車門的根本垃圾!
不管怎樣,還是替受難者哀悼
看到路邊違停最好閃遠點,
你無法防止三寶突然開門,但可以防止自己被三寶擊落
汽車 開左側車門 導致事故

基本上 幾乎是絕對的肇責

但 罰責太低 ... 所以 不會被駕駛者重視罷了

koyowak 發表於 2018-3-14 11:01
不必這麼麻煩

這種直接速審3天死刑,然後直接執行

邪惡回應又來加持了

情緒化說法
立場換成你家人你會接受嗎???

開車門影片看他有兩段式開車門,不過機車與汽車距離太近

汽車駕駛人開車門時未注意機車後方車輛

熊 雖小是後方重型機車輾死5歲女童=過失致死罪


責任變成 (2個) 汽車與重型機車都依過失致死罪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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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肯定是我眼睛有問題才沒看到他有兩段式開車門, 你認為這是情緒化 我倒認為,臺灣法律該向新加坡看齊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3-15 22:25
希望與成就,是給於準備好的人。
35#
vk125 2018-3-15 17:03 只看這個作者
來說一下,這則新聞反映出,現在交通問題
1.臨停,大家開車出去辦事,覓食,停車都求個方便
就算10公尺外有停車格,稍停一下沒有關係的辣!警察
來我在移個車,駕駛人完全沒想到公共危險,不單是汽車
機車有時直擺,佔據半個慢車道
2.警覺性,,從東森跟三立在Youtube影片可以比對看
開車的剛停在路邊,母女因為慢車道被佔,騎車切出來,若是可以
先暫停在車後方看一下左方車道的車流.
3.那無辜騎士,依照主流騎法,騎在路中間,保持一定速度,就
算他立煞也來不及,一切來的太突然了.
想想這不就是生活的日常,我家樓下2線道,賣吃,賣用,常年臨停
警局會來驅離,開單,托吊,但還是常是會發生車禍,那能怎麼辦?
--------------------------------------------------------------------------
我無法改變那些人錯誤,那就從我開始,當跟別人約好吃飯時,先找
好停車格,就算被別人笑傻,停的那麼遠. 或是大家圖方便在十字
路口攔TAXI時,說這樣有點危險,我的朋友已歸零 .
更別說我騎在馬路,時常看後照鏡來車,及對停在慢車道,意圖不
明的汽車,我也停在它後方觀察,是在開走,還是要下車..(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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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改變那些人錯誤,那就從我開始  發表於 2018-3-16 07:23
<------就是這道光_____>
shin_meicho 發表於 2018-3-15 07:55
邪惡回應又來加持了

情緒化說法

那肯定是我眼睛有問題才沒看到他有兩段式開車門,

你認為這是情緒化

我倒認為,臺灣法律該向新加坡看齊
還有,”跟太近“請問你到底把違停放在哪裡??

再加上我自己有小朋友

若我家人這麼混蛋,別說三天

我他媽立馬揍他
本文最後由 koyowak 於 2018-3-15 22:2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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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直接速審3天死刑,然後直接執行 發生在你家人身上直接速審3天死刑,然後直接執行嗎?? 情緒化=事實 法官看法可能會從影片及開門位置旁撞擊點看出後視鏡位置而判定有故意或非故意 無察覺車輛開門與未注意車輛開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3-16 08:48
我是說你是那位開車門的話(立場對調) 我知道開車門是不對,只是開車門ˊ時間點不對 修正一下 兩段式開車門 說法 1.影片看出他開車門所照成無法挽回悲劇(事實已經發生了) 2.汽車駕駛須先查看照後鏡-->在緩慢稍微打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3-16 07:47
買蝙蝠車往上開車門,
愛亂開車門的看看直接下車會怎樣...
koyowak 發表於 2018-3-15 22:25
那肯定是我眼睛有問題才沒看到他有兩段式開車門,

你認為這是情緒化

我是說你是那位開車門的話(立場對調)

我知道開車門是不對,只是開車門ˊ時間點不對

修正一下 兩段式開車門 說法
1.影片看出他開車門所照成無法挽回悲劇(事實已經發生了)

2.汽車駕駛須先查看照後鏡-->在緩慢稍微打開車門一些-->查看是否左側是否有車輛-->再進行打開車門

3.駕駛人2段式 開車門  (並無查看左側車輛)機車離汽車很近是否不易察覺(拖板車)他也有死角看不到國外也有影片說明


4.最後影片告知我們他的兩段式掀開一半在撞到拉回一些是錯誤的

很想揍他  照成後方騎士 來不及煞車所照成騎士 背負著 過失致死罪移送
開車門殺人防範方法6125


開車門殺人防範方法3453


開車門殺人防範方法4036











本文最後由 shin_meicho 於 2018-3-16 08:0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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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兩段式開門嘉偉早已訴求很久也有影片示範 2.我已經強調過,開門的若是我家屬,這樣去賠命啦! 3.錯的事,錯就是錯,如果因為是你的親人做的就必須有差別待遇,那自己跟爛政客有何不同? 您的立場對換正是臺灣一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3-16 22:34
希望與成就,是給於準備好的人。
koyowak 發表於 2018-3-15 22:25
那肯定是我眼睛有問題才沒看到他有兩段式開車門,

你認為這是情緒化

這種直接速審3天死刑,然後直接執行

發生在你家人身上直接速審3天死刑,然後直接執行嗎??

情緒化=事實

法官看法可能會從影片及開門位置旁撞擊點看出後視鏡位置而判定有故意或非故意

無察覺車輛開門與未注意車輛開門是不同

當時現場後視鏡位置是否正確

直接判死你能接受

如果我是法官他就(慘字)107年度慘字第001號

審理過程一定讓他慘到終生都在賠錢

日本國外都有案例可參照

我的說法太邪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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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說法不只不邪惡,而且沒有用!!! 因為在台灣有兩大寶物 1.奇葩法官 2.規避財產的懶爛人 所以,最快,最好的方法是判他刑罰, 然後可以讓他折算罰金,賠給家屬 只可惜,臺灣一堆爛政客 只會嘴砲充耳不聞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3-16 22:26
你的說法不只不邪惡,而且沒有用!!! 因為在台灣有兩大寶物 1.奇葩法官 2.規避財產的懶爛人 所以,最快,最好的方法是判他刑罰, 然後可以讓他折算罰金,賠給家屬 只可惜,臺灣一堆爛政客 只會嘴砲充耳不聞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3-16 22:26
希望與成就,是給於準備好的人。
shin_meicho 發表於 2018-3-16 08:48
這種直接速審3天死刑,然後直接執行

發生在你家人身上直接速審3天死刑,然後直接執行嗎??

你的說法不只不邪惡,而且沒有用!!!

因為在台灣有兩大寶物

1.奇葩法官

2.規避財產的懶爛人

所以,最快,最好的方法是判他刑罰,

然後可以讓他折算罰金,賠給家屬

只可惜,臺灣一堆爛政客

只會嘴砲充耳不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