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case影片汽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這條應該跑不掉
撞擊當下影片汽車為後車
平面道路並無禁止同車道併駛
再者機車行駛到汽車右前側後也無回到車前
並不符合法規中超車定義
也非在併駛過程發生碰撞
併駛並非ˋ這起事故造成原因之一
影片汽車轉彎後駛入慢車道不知道有沒有差
只有查到汽車只有在停車/轉彎前能行駛慢車道
不過你在網路上問半天或自以為的查了一堆
基本上也是沒實質意義
有效力的肇事原因只能等交通隊初判表出來
強制險只賠對方體傷
對方車損不賠,車損和其他財物損傷只有第三責任險能cover
但對方有受傷
只要你這邊有1%的肇責
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就是成立的
只是肇責少如果和解不成被起訴時的拘役天數(易科罰金)多寡
還有民事賠償照肇責比例去算而已
自己斟酌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