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12
返回列表 發新文章

車禍問題請問

應該沒責任,但最好能警察接案後再去警局和解..

現在很表 都過期現在來告你的案例層出不窮..

經由法院調解,避免事後問題
騎車速度依路況行駛
本文最後由 bryant17520 於 2017-9-2 17:41 編輯

初判表只能說雙方是否有違規
根本不能判定誰錯!!(某樓要注意唷)
真要判定肇事責任,要申請車禍鑑定(3000元)
然後驗傷單、看病單據、估價單、工作損失(薪資條、請假證明)、精神賠償....等
對方想揮什麼,然後和解不成(經過調解委員會多次調解不成)
就去告對方過失傷害(只要人有受傷都可以去提告)

但是要注意,因為沒有行車紀錄器、路口監視器
所以只能依據現場圖來判定
是覺得你也要負部分責任(這個就看法官怎麼判定了)
只是費用通常不會過高(憑單據判定)

最後,祝你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