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沒有任何影像證據及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只有雙方的筆錄證詞,這樣的肇責分配比例應是7:3或是8:2,也就是雙方所有的財損相關費用賠償的比例,另因為雙方都有體傷,所以若互控過失傷害且都有起訴判刑的話,沒有誰會贏,只是雙方都有了傷害的刑事前科而已,且對方已經是遲暮之年,而原PO應還是青壯之齡,這背負刑事前科對誰的影響較大可想而知~~~~
上面有位網大說"對方一打方向燈直接迴轉導致我煞車不及撞上 記住這一句話,反應時間,來不及反應的話就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項!",這若只有口述而沒有任何佐證的話,在法院是無法成立的,因為對方也可以說已經打了很久的方向燈才轉彎的,這會是羅生門,所以若是雙方都很堅持的話,法官會依據事實,雙方都判過失傷害,所以會有上段的說法,而那樣的結果是沒意義的~~~~
現在能做的就是依初判表雙方的肇責比例去與對方調解車損的賠償金額,至於體傷產生的醫療及相關費用那有強制險可以賠償,所以損失還不至於太大,試著調解並抓一個自己能接受的賠償金額去與對方達成和解,否則走司法程序對彼此都不見得有利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