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運將打趴女客 判囚7月曾毆死乘客又再犯 須連帶賠35萬2017年07月30日
陳姓女子遭運將王武雄持鐵棍攻擊後肩頸,倒地斷牙、腦震盪。資料照片【張欽╱台北報導】曾打死乘客判囚8年出獄的計程車運將王武雄,3年前在北市中山區錢櫃KTV載飲酒歡唱的陳姓與邱姓女子,後因不滿邱女下車時「丟」錢還大力關門,下車理論打了邱女一巴掌,雙方發生衝突,王男進而持鐵棒毆打陳女後頸,導致陳女跌倒摔斷門牙、腦震盪,陳女憤而提告,王男被依傷害罪判刑7月確定,須入監,日前另被判與車行連帶賠償陳女35萬4千餘元。
監視器拍下王武雄(箭頭處)出手攻擊女乘客的過程。翻攝畫面事發於2014年10月12日凌晨,王武雄在北市中山區錢櫃KTV前排班,搭載陳女與邱姓女,到目的地時因不滿邱女「丟」車資且大力關門,下車與邱女理論起口角,王男打了邱女一巴掌,陳女見狀加入理論的行列,雙方爆發衝突。
王男此時竟從車內取出鐵棍揮舞,擊中陳女後頸,陳女當場跌倒在地,還摔斷上顎右側門牙、腦震盪暈眩。
辯稱對方跌傷王男挨告後雖承認有打邱女巴掌,但否認持鐵棍用於打人,辯稱:「有拿棍子,但連碰她們一下都沒有,揮棍子是要抵擋、防止陳女、邱女衝過來打我,後來陳女衝過來,我順勢閃開,用手推她右後肩一下,是陳女自己趴在柏油路上,她的傷絕不是鐵棍打的,是跌倒造成的。」
監視畫面打臉但法官勘驗監視畫面並綜合陳女傷勢等證據,認定王武雄自車上拿出棍棒揮舞,陳女欲閃身離開時,卻遭王男自後方持棍棒攻擊肩頸驟然倒地,連手都來不及撐扶就頭臉撞地。
法官審酌王男過去也曾與酒後搭車乘客打群架,持高爾夫球桿擊頭將郭姓男乘客傷害致死,被判刑8年,出獄後5年內又再犯,雖賠5萬元但未和解,因此依傷害罪判刑7月,須入監定讞。
車行難辭其咎民事部分,陳女向王男及車行連帶求償醫藥費、眼鏡受損、精神慰撫金等共50萬元,北院民庭法官審酌後,判王男要賠35.4萬餘元,且認定車行明知王男被吊銷營業登記證還租車給他,判須連帶賠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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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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