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後由 z123415299 於 2016-12-3 20:58 編輯
我是手腿腳擦傷~所以討6萬不為過!他拖又如何??!
別忘了~受傷的人是你~總之你傷好只要調解委員3次沒成功OR沒來報到!
超過3次直接法院按鈴申告!看來你來不懂這些流程!
你只要在6個月內跟他排時間到調解委員3次沒成功!直接可以告過失傷害!
一般人不願意背刑事前科+易科罰金來看!他馬上就跳出來和解!
記得已邢逼民~刑法:6個月內 民法追討賠償:2年內!
自己要主動一點跑流程~不要把自己權益放棄掉!
我上星期車禍受傷~我就是打算這個月底前療傷+修車(留單據)!
下個月初剛好申請初判表~我就電話告知對方要調解委員會調解!
按照一個月開一次調解來看~3個月內開3次都沒調解成功!有通知對方卻無故不到調解一樣照算一次!
即可上法院按鈴申告!告過失傷害!根本跑不掉!
你得部分要自己計算一下~
我現在連電話打給對方都懶!只要我一拿到初判表!!馬上線上預約調解委員會!
現在很方便~連這個都可以線上申請!通常不會拖很久!
自己權益要自己把關!不想讓對方跑掉免刑事責任!自己就要拿到初判表馬上預約!
只要預約3次對方無故不到!就可以直接告了~你也不用理會保險公司!
那個只會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