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後由 climaxes 於 2016-9-17 18:36 編輯
"想了解的是如果在這樣談不攏而上法庭來說,是哪一方比較有利呢?"
請問兄臺想以什麼樣的法規(條)來上法院呢??要以刑事或民事還是兩者皆具??若以現狀而言,車主是受害方,對方是加害方,且依據兄臺所述事情發生(現)後,並未立即報警處理,所以有關(求償)保護自己權益的證據ex."車子倒了而撞到旁邊的花圃,車殼整個撬開來"的各角度照片、監視器的影像、當初找到對方時,雙方談話內容的錄音等可佐證的資料,想必並未保全下來,那~~上法院後,若對方不承認或是有其它的說法時,車主如何讓檢察官,法官採信,而做出有利於自己的判決呢?所以現在兄臺覺得哪一方比較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