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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停在停車格被撞,想請大家協助分析

来源: yoha518 2016-9-17 13:40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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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在7/22這天,意外發現車子停在停車格內被撞倒(停車格前面有變電箱,車子1/3在停車格外),車子倒了而撞到旁邊的花圃,車殼整個撬開來,因為住大樓的關係,馬上與大樓保全聯繫,麻煩保全調監視器並協助尋人,而7/25號保全給了我們它的聯絡方式,進行私底下的調解(因為當下發現車子時並沒有馬上報警處理)於27號相約鄰近的車行談調解(從頭到尾撞我們車的人也都沒有主動與我們聯繫)價格上也談不攏,最後29號去警局備案,警方說因為是事後報案所以只能直接幫我們把資料送到調解委員會去直到9/13才開第一次的調解委員會。

從事情發生這天起至9/10之前車子都放在車行,因為真的等太久要用到車,一直跟朋友借車也不是辦法所以先行修理了,請車行把該換得先換掉其他就先撐著用,總花費是兩千多塊三千。

而第一次調解委員會的結果是,對方最後只願意賠償1500,雙方價格坦不攏所以決定下次再開,車行這邊估價是5000多,對方這覺得車子倒下去會弄壞只有側條,他只願意陪側條的價錢。

想了解的是如果在這樣談不攏而上法庭來說,是哪一方比較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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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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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比較有利阿.....................
3#
廷咩 2016-9-17 14:33 只看這個作者
那就告他蓄意破壞他人財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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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告他蓄意破壞他人財物阿"~~ 那是指《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嗎?!若以此案例來看,最後必然的結果是不起訴結案,以車禍而言因為是屬不確(特)定的狀況是屬"過失",而毀損罪則是不處罰"過失"犯的,除非當事人能證明對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9-17 17:23
小朋友 建議不要亂給,想請楚再說 什麼叫蓄意,是要證明的,請問 你怎麼證明人家蓄意?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6-9-17 17:11
廷咩 發表於 2016-9-17 14:33
那就告他蓄意破壞他人財物阿

小朋友

建議不要亂給,想請楚再說

什麼叫蓄意,是要證明的,請問

你怎麼證明人家蓄意?
廷咩 發表於 2016-9-17 14:33
那就告他蓄意破壞他人財物阿

"那就告他蓄意破壞他人財物阿"~~

那是指《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嗎?!若以此案例來看,最後必然的結果是不起訴結案,以車禍而言因為是屬不確(特)定的狀況是屬"過失",而毀損罪則是不處罰"過失"犯的,除非當事人能證明對方是故意衝撞,否則想以《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來使對方受到刑罰,那是不可能的~~~~~~~
本文最後由 climaxes 於 2016-9-17 18:36 編輯

"想了解的是如果在這樣談不攏而上法庭來說,是哪一方比較有利呢?"

請問兄臺想以什麼樣的法規(條)來上法院呢??要以刑事或民事還是兩者皆具??若以現狀而言,車主是受害方,對方是加害方,且依據兄臺所述事情發生(現)後,並未立即報警處理,所以有關(求償)保護自己權益的證據ex."車子倒了而撞到旁邊的花圃,車殼整個撬開來"的各角度照片、監視器的影像、當初找到對方時,雙方談話內容的錄音等可佐證的資料,想必並未保全下來,那~~上法院後,若對方不承認或是有其它的說法時,車主如何讓檢察官,法官採信,而做出有利於自己的判決呢?所以現在兄臺覺得哪一方比較有利?~~~~~~~~
7#
data.b4 2016-9-17 19:59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最後由 data.b4 於 2016-9-17 20:03 編輯

照他意思上法院,他還認為不會輸,那他錯了,上法院就是一定要照價賠償,之後你直接申請假扣押避免他逃避沒有賠,假扣押的費用你必須先出,事後可由對方那邊扣除,還有,調解最多三次,之後就強制走法院
8#
alesiX 2016-9-18 00:43 只看這個作者
就照程序走吧
備齊資料...

只是曠日費時....你要有心理準備
9#
QleoQ 2016-9-18 02:05 只看這個作者
遇到這種奧人,應該難處理 花不少時間阿
給個建議 如果價錢談不攏,就別談金錢賠償
改成 回復原狀,顧名思義就是把車"回復"成發生事故前的"原狀"
這有成功的案例
10#
kankao 2016-9-18 12:52 只看這個作者
有車禍錄影,+調解願賠1500元=上法院讓法官去判賠吧,
5000多的維修費一定會被調解殺價,你一定要堅持最基本的費用,
不然會變成你出%的維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