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930111 發表於 2016-8-23 11:15 不用鑽牛角尖吧 問題是你改這些就不會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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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ddasha 發表於 2016-8-23 00:22 第十六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各項異動 ...
snk600 發表於 2016-8-23 14:28 你就違反了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阿~
~阿智~ 發表於 2016-8-23 13:59 好奇問 是哪個縣市的警察這樣搞啊... 增廣見聞 感謝分享
colddasha 發表於 2016-8-23 15:31 致這個的意思看不懂嗎? 這叫做「導致」
snk600 發表於 2016-8-24 15:23 痔瘡也一樣拉, 被警察開單之後不服就去申訴, 在這邊在怎麼義憤填膺都沒用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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