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一堆汽車天天上演鬧劇,不是酒駕撞死人,就是胡鬧演出
身為一個開車快30年的資深汽車駕駛,我深深地覺得我國汽車族的水準真的很低落,
觀感有夠差 .
不要說上甚麼路,基本上汽車連開出車庫的資格都沒有 .
身為汽車族,我不同意汽車上路
不滿被超車 恐怖駕駛快速道路逆向挑釁
苗栗縣許姓女子一家4口前晚慶祝父親節後,駕車由台72線快速道路返家,途中超越一台黑色轎車後,竟被推方認為是在挑釁,逼車超前後,在快速道路上迴轉衝向他們,嚇得許女及母親不斷尖叫,趕緊採煞車; 警方今天凌晨循線找到車主,對方卻說邱姓友人開車,警方正追查邱男和肇事車下落,追究公共危險刑責。許姓女子(23歲)上午說,前天全家人赴新竹聚餐幫爸爸慶祝父親節,當晚10點20分許,在台72線銅鑼路段遇到黑色轎車的蓄意逼車又逆向衝過來,至今仍餘悸猶存。她的男友昨將驚險的行車紀錄器PO上臉書《爆料公社》,引起多數網友撻伐逆向車太可怕。許女說,當時發現前面車輛左右飄移,疑似酒駕或打瞌睡,靠近對方車輛卻急踩煞,父母提醒不要理他,趕緊從左側超車,不料開了30公尺後,該車開始閃大燈,並加速靠近左側企圖逼車,後來減速禮對方先行,原想到事情就這樣結速,開了1分鐘,快到客屬大橋前路段,該車竟在快速道路上逆向朝我們駛來,母女尖叫不止,趕緊自客屬大橋離開快速道路。苗栗警分局組長張中說,警方昨晚主動發現此案,跟許女連絡完成報案程序,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逆向車主入獄服刑中,車子由楊姓車主弟弟保管,弟弟今天凌晨1點多到案,辯稱當時是邱姓友人開車,推稱不知道邱為何如此開車。警方說,楊、邱都是列管毒品人口,不排除案發時毒駕或酒駕。警方說,蓄意在快速道路逆向開車,觸犯刑法的《公共危險罪》嫌,可處5年以下徒刑,另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6千元以下罰鍰。(楊永盛/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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