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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停停等區人跑去躲太陽....

定規則的人,自己開車吹冷氣,90秒+90秒=180秒?...錯~  有時他跳90秒時已經不只那90秒了~算一算破百到120秒都有可能,只是目前紅綠燈大都只可顯示到2位數
老實說這種騎士真的太沒公德心了
有些為了躲太陽離紅綠燈還有一段距離就停車
真的是太危險了
60秒以內可以忍耐,70秒是極限,超過真的就是酷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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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下班的路途..90秒以上的紅綠燈只是基本.  發表於 2016-7-25 23:40
這天氣太熱我覺得是可以體諒一下的沒必要說得那麼難聽
35#
魂禍 2016-7-23 00:06 只看這個作者
天氣會這麼熱也是人類害的=.=...
還好住中部山區  雖然也是很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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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氣風力不夠 已經愛上電風扇散熱性能或是"水冷"  發表於 2016-7-23 18:35
天才,不是生出來的,而是是用錢砸出來的!」
為躲太陽行進間無故驟停減速的可以舉發

近來有碰過有輛四輪就是這樣,為找停車位又不打方向燈

舉發有成功,不過不知警方用哪一條開單

舉發內容給了兩條

第43條第一項第四款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第47條第五款  ←這點按喇叭在行車紀錄影片中比較容易辨別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第47條第五款超好用!多多使用!讓那些死三寶消失心驚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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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同等汽車.......機車不是慢車  發表於 2016-7-23 15:57
機車適用嗎?  發表於 2016-7-23 07:24
最近真的蠻熱的 我都盡量避開90秒以上的路段 抄一條稍微遠,但可以順順騎的..
熱歸熱 還是要遵守交通啊...

騎兩輪 肉包鐵 怎麼屌都是輸
最近常遇到突然急煞在陰影處...好險都離紅綠燈不遠沒速度不然就撞下去
按他喇叭當作沒聽到.....真的是很討厭....怕熱有捷運和公車阿
不要造成大家危險~
40#
cloud. 2016-7-23 01:36 只看這個作者
最怕遇到遠遠就先躲太陽,快綠燈時直接衝到最前面,一不小心就會碰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