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雲遊台灣 於 2016-5-19 22:45 編輯
有些人可能不了解路權的過程,所以特別寫出來當時候的演進,
讓有興趣的人了解一下!!
早期台灣是可以引進150cc進口機車的,且可以行駛高速公路 .
但是後來因應石油危機,政府斷然停止大排氣量機車從國外的進口,也禁止國產150cc以上的機車
在國內銷售 .
一直到2002才重新開放 .
開放之後,大排氣量的重型機車,行駛路權仍然比照 150cc以下的機車,也就是說應該行駛慢車道,
不得進入禁行機車車道,也必須要兩段式左轉,當然不能上高架道路,快速道路等等 .
就跟目前白牌機車的行駛規範一樣 .
而能夠行駛禁行機車道,可以上快速公路,高架道路,可以直接左轉等等,是到了 2007 年之後才開放的
也就是說, 2002 ~ 2007 年之間,大排氣量的機車行駛方式,跟小機車的行使方式相同
同期間,大排氣量機車騎士相當的遵守交通規則,這五六年間,沒有任何一個機車騎士違規,也沒有人在
路上任意飆車,蛇行.也沒有任何車輛改裝,完全原廠.排氣管的聲音,跟現在的電動機車一樣,你幾乎聽不到
聲音,直到騎到你旁邊你才會嚇一跳,怎麼旁邊多了一輛機車 .
那時候沒有任何一個大排氣量機車騎士想爭甚麼路權.
每個人都戰戰兢兢地做好自己,深怕給社會不好的觀感 .
交通部看不下去,主動發文各騎士詢問,你們想不想要比照小型汽車啊,要不要上快速公路行駛快一點.
多數的大排氣量機車騎士持反對意見,認為上快速公路車速太快,要是被汽車碰一下可能就死傷遍野,
所以多數的騎士是不願意拿到汽車路權的 ..
後來社會各民間團體主動發聲,要求重機騎士無償得到汽車路權,尤其是遊覽車公會,還是聯結車公會等等
大型車輛各工會,主動發起民意調查,詢問社會大眾對於大排氣量機車的社會觀感是否足以獲得更高路權.
當然,因為重機騎士非常自愛,所以民意調查的結果滿意度相當的高,幾乎高達九成都認同.
據我個人瞭解,沒有達到100%的社會支持度,那差額的10個百分比,是重機騎士主動投下反對票的.
畢竟當時後有發生一件令人髮指的惡性違規,讓所有重機騎士深感罪惡.
就是那個時候因為路邊慢車道有一台汽車違規停放,按照所有重機騎士的駕駛慣例,是會在違停車輛後面
等待,不會任意跨入禁行機車車道(路權未開放).會一直等到違規停車的汽車開走之後才會繼續通行 .曾經有人因此在路邊等了5天,後來才知道那個汽車駕駛是去日本遊玩,回來後才把車開走 .
騎士就在路邊等待五天,風範令人敬佩 .
但是因為當時候那位重機騎士家中的小狗被貓給咬了,騎士在心疼之餘想衝回家看看小狗,卻忘記了要
遵守交通規則,所以惡性重大的騎到禁行機車車道來超過違停汽車 .
惡性違規不巧被警察拍到,當時後社會一片譁然,認為重機騎士愛心很大,社會觀感太好,應該是足以當作
社會典範,但是該名機車騎士在繳完罰單之後,良心不安,毅然決然地把機車賣掉,並且捐款給社福機構.
畢竟做為台灣第一起重機違規的惡例,真的很對不起社會 .
其他重機騎士也是,曾經因為這樣的違規案件,大家默哀了3分鐘,並且在各地發起自發性的停機三個月,
以示自省 .
重機騎士就是在這樣的社會觀感下,由汽車團體,大型車公會主動向交通部爭取路權開放.
重機騎士雖然拒絕,但是社會壓力太大之下,只好被迫無奈接受 .
自此,重機的行駛路權就開始比照小汽車(2007年起)
這段秘辛,知道的人不多,作為一個路權追求者,我必須有責任對社會公開 .
在此呼籲所有重機騎士,請想想2002~2007年,當時候的社會觀感有多好,當你被大家接受,就算你不要路權,
大家也會主動給你 .
所以請大家追求2002~2007的騎士精神,那時候有2萬台重機,卻可以在五六年間完全沒有任何違規,(除了一件)
社會觀感非常的良好,要是你能比照當時候愛惜羽毛,相信不要說高速公路,我們連台灣到美國都可以開闢
一條重機高速公路給你 .
路權絕非吵吵就有.
觀感非常的重要,記得,2007年能夠拿到路權,就是因為社會觀感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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