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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超車撞車亡 違規走機慢車道肇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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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li 2016-4-17 03:49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mingli 於 2016-4-17 04:14 編輯
super01 發表於 2016-4-17 03:31 重機超車撞車亡 違規走機慢車道肇責大8423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513582
上一個左側超車的 在01已經被打成屁孩了

個人言論是針對 該案例而進行發言

此案例是 [ r ] 字路口  並以前車右轉來論述 固以機車左側超車最妥

特地貼 無關於此案例的 [ T ] 字路口的來抨擊 不知道閣下心態為何?

還是閣下已經不會判斷差別了 所以 把該建議 以一概全嗎?

如果是 那就是個人心態與認知問題了 共勉之
本文章最後由 super01 於 2016-4-17 04:19 編輯
mingli 發表於 2016-4-17 03:49 重機超車撞車亡 違規走機慢車道肇責大1812
個人言論是針對 該案例而進行發言

此案例是 [ r ] 字路口  並以前車右轉來論述 固以機車左側超車最妥


實際上差別就是一個左轉一個右轉 兩個相反案例而已
r字 T字 你這是單純為了反駁 玩文字遊戲嗎?

我的心態也是贊成應該要左側超車才對的
因為台灣的汽車是左駕 左後方的注意力會比右後方來的高 機率問題

但是資料庫裡 該01串裡既然有此案例 是想請你就該串一堆的論點回應 有什麼說法
沒想到你讓我很失望就是了 你的說法沒什麼說服力
33#
mingli 2016-4-17 04:21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mingli 於 2016-4-17 04:55 編輯
super01 發表於 2016-4-17 04:15 重機超車撞車亡 違規走機慢車道肇責大632
實際上差別就是一個左轉一個右轉 兩個相反案例而已
r字 T字 你這是單純為了反駁 玩文字遊戲嗎?

失望嗎?  我不知道閣下想期待什麼.....

我的回文純粹只針對該案例建議相同情況者 最好是選擇左超車

而不是 右超車 反之亦然 閣下特地找來一個反向

且內容不同的來爭論 說實在的 我真的沒想那麼多

我同時也看不出來這樣有啥好處 至少在閣下列舉的案例中

以我自己的騎乘習慣來看 我是不會在該案例內的路口

進行左超車 當明知該路口處 [ 前車有明顯左轉可能性 ]

騎乘者依然 選擇左超車 那純粹只是在找痛 我可沒抖M的嗜好...

更甚說 如果一個騎乘者連基本路況判斷都不會....

只會一股腦的 油門拉到底 往前衝 啥都不會思考的話

那我想 騎乘者 自己 就真的自求多福吧 用身體經驗去換學習

我是這樣走過來的 車禍任誰都有遇過 純經驗談 以上 共勉之
路上多數人都是小心翼翼的開車騎車超車

那種飛快噓一下的尬車超車不出事都難喔
xboy200 發表於 2016-4-16 20:42 重機超車撞車亡 違規走機慢車道肇責大4272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一年度交易字第二二號指出:

「按機車為二輪交通工具,依臺灣地狹人稠之現 ...

這不就是大型重型機車騎士,一直以來讓人匪夷所思的想法?
一方面說大型重型機車馬力,扭力跟汽車差不多,且繳的稅又比汽車多,所以一直跟交通部要求路權
現在除了不能上高速公路以外,其他都比照汽車之後,
又突然說大型重型機車本質是機車,不應該禁止二段式左轉跟右側超車,

那直接把大型重型機車的路權比照普通重型機車就好啦,要求什麼路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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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腦袋是否僵住了  發表於 2016-4-19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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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4-17 06:40
我有汽車也有重機也有白牌,先不管車種對錯,自己的性命要緊,我要過路口,
直行絕不超車過,開車轉彎絕對一直看右邊照後鏡+後照鏡,這樣都不能完全避免發生車禍了...,
總之過路口騎慢點,低於50比較能在自己的煞車控制範圍(我雷殘過幾次的速度經驗,基本都是皮外傷),
就算撞上也不至於整條命那麼快沒了..
如果被撞那就沒辦法預防,因為不知對方開多快了

如果要飆車我會選快速道路跟國道,騎到200我也不害怕(我說的已知路狀況,有些快速道路路段還是很糟糕),
這裡騎快車比一般道路安全多了....安全才重要,違規是其次!
hungmaxy 發表於 2016-4-16 22:38 重機超車撞車亡 違規走機慢車道肇責大919
假設你騎的是白牌 汽車要負全責
問題是現在是大型重機走右側 那就是本身有疏失了
雖然很多人抗議之類的  ...

所以我才說 要左轉就靠左 以車向分流 妥妥的意思阿...
參考資料
機車法規是非題題庫
107 O 駕駛車輛在前行車右側,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時,均不得超車
124 O 轉彎時不可與他車並行,更不可超車。
154 O 超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邊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181 O 機車行進間,應不與大小車競駛,不跟隨在大車後方行駛, 不騎乘在大小車兩側並行行駛。
205 O 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除罰鍰外並予記點。
270 X 超越前車時,可以由右方加速超車。
304 O 重型機車分為普通重型機車及大型重型機車
之前有騎大重發生類似事件,最後判定是五五,但四輪完全沒打方向燈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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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nly 2016-4-17 08:49 只看這個作者
紅黃牌都一樣,經常可看到在禁止左轉路口跑去白牌待轉區...
又要訴求可上高速,又要享有白牌待轉區的便利.  難怪政府會繼續禁止2輪上高速!重機超車撞車亡 違規走機慢車道肇責大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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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在有分隔島的慢車道,汽車一路逆向,這種素質居然可以上高速。  發表於 2016-4-17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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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殘交通部恐怕沒那麼有「想法」呢!純粹考量汽車商利益罷了~  發表於 2016-4-17 09:22
我也常看四輪跑去待轉區耶 隨便去辛亥路的台大門口看看 占用斑馬線待轉  發表於 2016-4-17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