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ax8282003 於 2016-4-13 20:23 編輯
事情時這樣的
下班開心地騎著車要回家
經過某路口時~~~
差點被一台可能賽勒滾或色盲或自以為帥氣的連蛇伊歐收掉
於是內心的天使告訴我送他一點禮物應該不錯
於是就向警察伯伯告狀
附了以下影片
警察伯伯非常有效率的隔天立馬結案
結果卻讓我頗無言
試問像這樣的路口,行車方向不同
根本無法拍到對方號誌的狀況下
是不是就都無法檢舉成功
PS.他開車方式實在太亂來所以我還有檢舉他另一個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的案件,警察伯伯才會回我"且與1050412230221檢舉單同一車主已達處罰之效,予以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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