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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警察幫忙申請調解 現在不想調解可以取消?

抱歉..沒說清楚..就是還是要去調解委員會互相簽名蓋印...在該區調委會所成立的和解書有法律效力的...
調委會具有法律效力  之前拿私下和解單撤告被告知無法律效力
foxlee 發表於 2016-1-20 07:52 車禍後警察幫忙申請調解 現在不想調解可以取消?9825
一開始報警就會到警察局做筆錄,做完筆錄如果當下沒有和解,通常警察都會問被撞的是否進行調解!
留下兩人的資 ...

我有打給對方 一開始跟對方說找時間和解他說ok
但之後在打就沒接過,因為對方腳有扭到還怎麼樣之前問他說酸痛,之後也有傳簡訊給他說 還好嗎 想和解請他跟我聯絡,但也沒消息,現在是因為聽說上調解我載的人家長也要到 但他不想讓家人知道
14#
rem304 2016-1-20 16:52 只看這個作者
edge8591 發表於 2016-1-20 14:41 車禍後警察幫忙申請調解 現在不想調解可以取消?2753
我有打給對方 一開始跟對方說找時間和解他說ok
但之後在打就沒接過,因為對方腳有扭到還怎麼樣之前問他 ...

看到這裡對方是未成年嗎?如果成年找時間出面即可,為何還要家人出面?
不解???車禍後警察幫忙申請調解 現在不想調解可以取消?2100
15#
edge8591 2016-1-20 17:39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rem304 發表於 2016-1-20 16:52
看到這裡對方是未成年嗎?如果成年找時間出面即可,為何還要家人出面?
不解??? ...


對方成年她無照駕駛
是我滿18沒滿20 被我載的朋友未滿18
打給我的調委會說約和解的話,我跟我朋友的家長(法定代理人)要出來
16#
軍事 2016-1-20 21:04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軍事 於 2016-1-20 21:06 編輯

很簡單

去[調解委員會]

[你] 跟 [對方] 出面即可
雙方談好賠償規則(準備好~機車維修費、醫藥收據),現場付費 >>> 然後簽名即可!

很簡單~別搞得很複雜!!!
----------------------------------------------------------------------------------

至於你朋友~如果有受傷
你也需付醫藥費 (這部分你自己私下喬~人你載的,當然要賠...)


以上~~~~~~~~~~~~~~~
車禍後警察幫忙申請調解
但車禍當下雙方當事人都說沒事就好
而且之前想約對方和解 但聯絡不上對方
調解委員會說幫我聯絡在安排時間調解
我沒有說好 我說我們想私下談 但對方說為什麼 怎麼談
那如果我不想調解了 我可以跟調解委員會的說
因為聯絡不上對方不想調解了 家人也說沒事就好 可以嗎? (家人是真的說人都平安 沒事就好!)

因為問了親戚警察 他說如果都沒消息 半年後就沒事了
但是調解有和解沒有的好處,例如: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27 條:                
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經法院核定之刑
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
解書得為執行名義。

所以在多多益辦的考量,
縱然兩造有請求權人不會請求、損害賠償義務人不用給付的合意,
不過敝人通常還是建議當事人能夠以調解為終局,儘量不要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
畢竟樓主尚未與對造有對話為要約或紙本之契約的和解.



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edge8591 發表於 2016-1-20 17:39 車禍後警察幫忙申請調解 現在不想調解可以取消?5918
對方成年她無照駕駛
是我滿18沒滿20 被我載的朋友未滿18
打給我的調委會說約和解的話,我跟我朋友的家長( ...

因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律行為,必須有法定代理人的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
所以怹們也必須在您們的調解書上面簽名,不然有法院不核定所以公所不調解的機率.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25 條:                
調解成立時,調解委員會應作成調解書,記載下列事項,並由當事人及出
席調解委員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一、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居所。如有
    參加調解之利害關係人時,其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居所。
二、出席調解委員姓名及列席協同調解人之姓名、職業、住、居所。
三、調解事由。
四、調解成立之內容。
五、調解成立之場所。
六、調解成立之年、月、日。
前項調解書,調解委員會應於調解成立之日起三日內,報知鄉、鎮、市公
所。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26 條:                
鄉、鎮、市公所應於調解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將調解書及卷證送請移付或
管轄之法院審核。
前項調解書,法院應儘速審核,認其應予核定者,應由法官簽名並蓋法院
印信,除抽存一份外,併調解事件卷證發還鄉、鎮、市公所送達當事人。
法院移付調解者,鄉、鎮、市公所應將送達證書影本函送移付之法院。
法院因調解內容牴觸法令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不能強制執行而未
予核定者,應將其理由通知鄉、鎮、市公所。法院移付調解者,並應續行
訴訟程序。
調解文書之送達,準用民事訴訟法關於送達之規定。

民法第 12 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

民法第 13 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民法第 77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
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 78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民法第 79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
之承認,始生效力。



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19#
edge8591 2016-1-21 11:04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軍事 發表於 2016-1-20 21:04
很簡單

去[調解委員會]

所以出門和解只要我跟我的家長跟對方嗎
我朋友的話家長需要出面簽和解嗎
因為我也不太清楚為什麼我朋友家長也要出面簽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