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li.org.tw/consumer4.aspx 柯媽媽以一人的力量完成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立法,請相信我會以她為榜樣,和不合理的交通法規對抗,爭取騎士同胞更安全的騎車環境.
感人故事--柯蔡玉瓊(柯媽媽)
壹、前言
像是一場夢又不是夢,茲因「強制車險」實施至今已滿十年了。回憶起十九年前的那一場車禍,內心難免有淡淡之憂愁啊!當時的我僅國小畢業很平凡的家庭主婦,被無情不合理的社會結構激發出一股不可思議的潛能,從此展開一場「立法」革命。八年的時光催生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再花十一年的歲月參與這個法令。因為相信自己多出一點力,可以讓別人少受一點苦,即使被「利委」冷嘲熱諷、螞蟻撼大樹、大象牽過河,但我還是堅持理念,為弱勢爭取公義、為大眾的生命安全爭取最基本的保障。 「就因為遭受切身之痛,我瞭解車禍受難家屬的痛苦與無助,所以更加堅持自己要走的路。」社會上人人稱呼:「柯媽媽」。由於我大兒子「柯重宇」就讀東海大學企管研究所的學生-柯生的媽媽,「柯媽媽」這個稱呼就是由此而來。
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立法背景
回憶十九年前的惡夢
愛兒於民國七十八年六月在台中東海別墅附近一條屬於管制區5米7的產業道路,被聯結車追撞身亡。原本平靜的生活遭到突如其來的噩耗,讓人無法招架,有如世界末日的來臨,人間最悲慘事莫過於白髮人送黑髮人,情何以堪啊?而車禍現場悲傷的情景,及當天警察局門口,一群惡魔般的肇事司機同事口出狂言「十個八個都在壓了、幹;一個算什麼…」的惡行惡狀,以及為打官司和「立法」,疲於南北奔命的辛酸艱難,這一幕幕有如走馬燈般轉個不停時常浮現在眼前。 愛兒在完全無過失的情況下,且那條路是管制大型車輛進入,竟被大型連結車從後方追撞,這太冤枉了吧!而可怕的肇事車行老闆說:「我們經營二、三十年的車行,常常在撞死人好像在吃飯一樣!」如此沒血沒淚的話,令人聽之柔腸寸斷,接著又說「那一天我們才壓死兩個,也是大學生,一個二十萬,妳兒子是研究生,三十萬要不要拿,不然就去告;......要我勇敢站出來為其他無辜的生命做些有意義的事!大家一定想不到,這個關鍵人物要我忍辱負重!您們猜得到他是誰嗎?就是我的愛兒-「柯重宇」。由於愛兒託夢指點迷津-「立法」,此後就讓我散盡家財、無怨無悔走上漫長的「立法」抗爭之路,甚至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
陳情再陳情
踏出第一步,拿起三十幾年沒摸過的筆,抱著字典寫陳情信函,以亂槍打鳥的方式,寄到五院各大大小小政府部門以及愛兒高中國外留學同學(美、日、德)等,告知我兒子出事原因等情形。他們回函至國內政府相關單位,再借重學校力量,透過東海大學企研所老師安排向學生說明求援。學生的正義感在東大校園快速燃燒,發動兩輛校車到車行抗議,才引起媒體注意,用悲情喚起社會大眾的關心。接著遍訪全國各地車禍受難同胞,不到半年就找到五百多件一樣遭到不幸的車禍受難家庭,發現他們缺乏國家保護及社會關懷,深深陷入痛苦無助的困境中。如果當事者是一家之主卻發生不幸,大部分的受難家庭都留下幼兒、寡婦及年邁雙親,無論在法律上或財務上,尤其是情緒上,幾乎沒有能力站起來。
為立法催生
受難家屬除了遭遇喪失親人之痛外,更常被鑑定抹黑和不公的司法判決所吞噬,.....,因之前實施多年的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行政命令採過失主義,對肇事者有利,尤其一些營利大卡車肇事率高,對相關法律特別有研究。當車禍發生時很快湮滅現場證據,就算警察到場也找不到任何線索。受害家屬無法掌握現場證據,死無對證無奈怕日後求償無門,多半含淚接受不合理的賤價;一條命3萬、5萬、20萬或30萬,人命賤不如狗。因不忍看到悲劇一再上演,立下誓願要「立法」以維護以後的車禍受難者有基本保障,我忍著八年之苦完成「立法」,心事誰能知呢?這場苦戰是抱著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藉由新的痛苦來淡忘舊的痛苦。當初對社會狀況完全茫然無知,帶著一股傻勁及滿腔熱血,在完全沒有心理準備下,俗話說:「青瞑不 怕槍」,就衝了出去,發現原來不是這麼單純的一回事;做事再艱辛也從不喊累、叫苦,惟獨應付「人」才是一門大學問。當我追蹤「法案」的決心如同咬著尾巴不放,被「利」委輕視、冷嘲熱諷時,深深體會登天不難,而求人非常困難,紙張薄嗎?不,人情更薄,江湖險嗎?人心更險的道理。
參、立法院奮鬥史
立法委員的原形
事過境遷,提起政治人物還會令人咬牙切齒,講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 |